按靈生的兒女 VS 按肉體生者 (加拉太書 四章 22-31節)

   

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

按靈生的兒女

按肉體生者

一個是出於自主的婦人

一個是出於使女

那出於自主婦人的,是藉著應許生的

那出於使女的,是按著肉體生的

這些都是寓意:兩個婦人就是兩約

一個是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之約
這與
新約,恩典之約相關聯

另一個是給摩西的律法之約
這與新約完全無關

撒拉自主的婦人,象徵應許之約

夏甲使女,象徵律法之約

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

亞伯拉罕天然的子孫

他屬靈的子孫屬於天上的耶路撒冷
屬於
在恩典自由下的應許之約

他天然的子孫屬於地上的耶路撒冷
屬於
在律法奴役下的律法之約

由應許之約生的,是按著靈生的

由律法之約生的,是按著肉體生的

按著靈生的兒女,卻有完全的權利

按著肉體生的兒女,沒有權利有分於神所應許的福

在恩典自由下的新約信徒,是自主婦人的兒子,要承受所應許那靈的福

在律法奴役下的猶太教徒,是使女的兒子,絕不可承受神所應許的福,就是那作三一神終極表現,包羅萬有的靈。

在基督裡的信徒

猶太教徒

以撒
我們在基督裡的信徒,不是在律法奴役下律法的兒女,乃是在恩典自由下恩典的兒女,享受包羅萬有的靈,連同基督一切的豐富。

以實瑪利逼迫以撒

猶太教徒,亞伯拉罕按著肉體生的子孫,也逼迫信徒

羅馬書八章
8:2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

羅馬書七章
7:24
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

神所要的,神所揀選的都是第二,而非第一

第二個是屬於天

第一個是屬於地

第二個是屬靈的

第一個是屬血氣的

以撒是兄弟。神卻揀選以撒

以實瑪利是大兒子,是大哥

雅各是次子,是兄弟
神所揀選的是雅各,而非以掃

以掃也是長子,是大哥

以法蓮是第二個兒子,神卻揀選以法蓮

瑪拿西是第一個兒子

神卻愛第二個兒子所羅門

拔示巴生兩個兒子
神擊打第一個兒子,叫他死了

神要大衛,就是第二個王
神說大衛是合我心意的人

神不要第一個王掃羅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加拉太書 綱目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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