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瑪拉基書和加拉太書看 '耶和華的使者' - 基督 (旨意, 經綸)

     

瑪3:1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豫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來到祂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羨慕的,快要來到。
加4:4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出祂的兒子,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加4: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好
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加4:6 而且因你們是兒子,
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加4:7 這樣,你不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
既是兒子,也就藉著神為後嗣

     

瑪拉基書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

耶和華的使者

領進美地

包羅萬有基督

消極面

積極面

在出埃及三章二節裏,『耶和華的使者』這名稱,主要是指神的兒子基督,受神差遣(參約八42)拯救祂的百姓脫離他們受苦的處境(參士六12~22,十三3~22)

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 —出二三20,參21~33節
耶和華的使者豫表基督是奉神差遣,在路上保守祂的子民,並領他們進入美地的那一位;美地豫表包羅萬有的基督,是分給神子民的分—申八7,西一12。

立了新約
分賜生命

當祂在被賣的那一夜設立祂的筵席時,祂立了新約(路二二20);
在這約裏,神有義務赦免我們的罪

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生命的律和一切,好作我們裏面的內容,使我們能活祂(耶三一31~34,來八8~12)。

立約的使者
成為實際

基督作為立約的使者,在復活中執行新約,作新約的保證,藉着保證我們的罪已得赦免,

並藉着將立約之三一神的豐富分賜到我們裏面,就使這約對我們成為實際——32七22,耶三一31~34。

加拉太書

差出祂的兒子

差出祂兒子的靈

神旨意的原則
(經綸)

個人面

團體面

個人的基督

擴大團體的基督
(召會)

神旨意成全
的過程

話成了肉体

成了赐生命的靈
與主聯合
與主成為一靈

神完整救恩
的兩面

法理面

生機面

法理的救贖
(加拉太書四章4-5節)

神救恩的手續,藉基督的救贖,使神的救恩完全合乎神公義律法的要求

生機的救恩
(加拉太書四章6-7節)

神救恩的成全,藉基督的生命,使信徒在神的生命上長大、變化而成熟

神旨意
的實行

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既是兒子就藉著神為後嗣

悔改
 (靈)重生
稱義

(魂) 變化
聖化(分別、聖別)

主再來的時候
(体)得榮

主的恢復

恢復
基督作一切

恢復
基督身體的一

撒但的計謀

(偷竊)
基督的代替品
哲學, 猶太教, 律法
恩賜、神蹟、和智慧

(殺害 )
破壞分裂
基督身體的一
人為組織, 制度

     

*請參照 晨興聖言 出埃及記結晶讀經 (二) 第二十三篇 耶和華的使者引領祂的百姓得着應許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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