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主比喻的葡萄樹' 看 '保羅引喻之基督身體的一'

 
         

約15:5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住在我裡面的,我也住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

 
         

葡萄樹

身體

相關經文

說明

 

一的異象

一生機體

約 17:11 我不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裏去。聖父阿,求你在你的名,就是你所賜給我的名裏,保守他們,使他們成爲一,像我們一樣
約 17:21 使他們都成爲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聖經中所揭示的一,因爲難於明白,所以主耶穌在祂的講論之後,在約翰十七章並不繼續和門徒說到一,而是爲一禱告。
我們需要看見基督身體的獨一—在宇宙中只有一個身體—弗四1~6,二19,提前三15,弗五23~25,二15,西三11,林前十二12。

 

一的果實

聖靈
的果子

弗 4:2  凡事卑微、溫柔、恆忍,在愛裏彼此擔就
弗 4:3  以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
弗 4:4  一個身體和一位靈,正如你們蒙召,也是在一個盼望中蒙召的;
弗 4:5  一主,一信,一浸
弗 4:6  一位眾人的神與父,就是那超越眾人,貫徹眾人,也在眾人之內的。

以弗所四章一至三節的五個辭句給我們實際的路,以保守那靈的一(基督身體的一),就是實行同心合意:『卑微』、『溫柔』、『恆忍』、『在愛裏彼此擔就』以及『和平的聯索』;這五個項目是我們實行召會生活的試驗;憑這試驗,我們可以知道我們是否實際的在召會生活裏

 

一的根基

西 2:19  不持定元首;本於祂,全身藉着節和筋,得了豐富的供應,並結合一起,就以神的增長而長大

如果我們持定基督作元首(承認只有祂是頭,並且絕對順服祂的權柄),我們就不能有不同的解經—提前一3~4,西二19

 

一的主幹

身體

林前 12:12  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
林前 12:13  因爲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爲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
林前 12:14  身體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

基督乃是身體惟一的權柄;所有肢體的地位,就是持定元首,凡事以祂爲惟一、絕對的權柄
我們應當一直考慮到身體,顧到身體,尊重身體,並且作任何事都要對身體最有益處—林前十二12~27。

 
 

一的枝子

肢體

林前 12: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各自作肢體
羅 12:5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是一個身體,並且各個互相作肢體,也是如此。
弗 5:30   因爲我們是祂身體上的肢體

 在身體裏不能有獨立或個人主義,因爲我們是肢體,而肢體無法脫離身體而生活—27節,羅十二5,弗五30

我們作爲基督身體的肢體,必須讓自己受其他肢體的限制,不越過我們的度量

 

弗 4:16  本於祂,全身藉着每一豐富供應的節,並藉着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聯絡在一起,並結合在一起,便叫身體漸漸長大,以致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

 
         

*請參照  2015 秋季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主恢復之主要項目的重點  第七篇 基督身體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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