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提摩太前書二章 1-6節' 看 '神救恩的三要素(鐵三角)'

       

2:1 所以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祈求、禱告、代求、感謝
2:2 為君王和一切有權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十分敬虔莊重的過平靜安寧的生活。
2:3 這在我們的救主神面前,是美好且蒙悅納的。
2:4
祂願意萬人得救,並且完全認識真理;
2:5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也
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人基督耶穌
2:6
祂捨了自己,為萬人作贖價,在適當的時期,這事就證明出來;

       

萬人

鐵三角

經文

說明

為萬人
祈求

人的
禱告, 代求

2:1 所以我勸你,
第一要為萬人祈求
禱告、代求、感謝;

禱告的職事,是地方召會行政和牧養的先決條件。關於祈求與禱告的不同,見腓四6註2。
'代求' 原文意,個人
傾心吐意的親近神。即在神面前關心別人的事,為他們求益處
禱告是一般的,帶著敬拜和交通的成分
祈求是專一的,為著特殊的需要

願意萬人
得救

神的
意願, 定旨

2:4 祂願意萬人得救
並且
完全認識真理

我們該為萬人禱告,(1,)因為我們的救主神願意萬人得救。神的願望需要我們的禱告使其實現
神也願意得救的人完全認識真理真理意即實際,指神話語所啟示一切真實的事物,主要的是作神具體化身的基督,以及作基督身體的召會。得救的人對這些事都該有完全的認識,完整的領會。
 寫給提摩太兩封書信的目的,是要對付召會的敗落。
在前書,敗落是藉著與神的經綸不同的教訓(一3)狡詐的偷著進來;在後書,敗落已經公開發展,並因著異端更為惡化。(提後二16~18。)要對付這樣的敗落,就必須維持真理前書強調神願意所有蒙祂拯救的人,都完全認識真理,並強調召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三15。)後書強調應當正直的分解真理的話,(提後二15,)並強調偏離的人該回到真理上。(提後二25。)

為萬人
作贖價

基督的
捨己, 救贖

2:6 祂捨了自己,
為萬人作贖價

在適當的時期,
這事就證明出來;

基督要作我們的中保,就必須捨了祂自己為萬人成功救贖。祂有資格作神和人之間的中保,不僅是在祂神聖和屬人的身位上,也是在祂救贖的工作上。祂的身位和工作都是獨一無二的。
贖價原文意,
賠償所付的贖價
基督捨了自己,為萬人作贖價,這事實成了一個見證,要在適當的時期證明出來。無論何時這事實被宣告,那就是這見證在適當的時期向人證明出來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提摩太前書 綱目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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