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中關於 '敬拜神四方面的啓示(特徵)'

     

詩133:1    (大衞的上行之歌。)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
詩133:2    這好比那
上好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
約17:21    使他們都成爲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太18:20    因爲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裏,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約4:24    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靈和真實裏敬拜
太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
加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裏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裏,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爲我捨了自己。

     

四個特徵

 說明

經文 

神的子民
總該是一

神的子民總該是一,他們中間不該有分裂—詩一三三,約十七11、21~23,林前一10,弗四3~4上。

詩133:1    (大衞的上行之歌。)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
詩133:2    這好比那上好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
詩133:3    又好比黑門的甘露,降在錫安山;因爲在那裏有耶和華所命定的福,就是永遠的生命
約17:21    使他們都成爲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約17:22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成爲一,正如我們是一一樣

聚集到
主耶穌基督
獨一的名裏

神的子民該聚集到獨一的名裏,這名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名,其實際乃是那靈;用任何別的名稱,乃是宗派的、分裂的;這是屬靈的淫亂—太十八20,林前一12,十二3下。

太18:20    因爲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裏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林前1:12   我是說,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
林前12:3下   …若不是在聖靈裏,也沒有人能說,主,耶穌

必須
操練靈


在靈裏
作一切事

在新約裏神的住處,神的居所,乃是特別設在我們的靈裏,也就是在我們調和的靈裏,在我們蒙重生、由神聖的靈所內住之人的靈裏;我們在敬拜神的聚會裏,必須操練我們的靈,並在我們的靈裏作一切事—約三6下,羅八16,提後四22,弗二22,約四24,林前十四15。

約3:6下    …從那靈生的,就是靈
羅8:16     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提後4:22    願主與你的靈同在。願恩典與你同在。
弗2:22    你們也在祂裏面同被建造成爲神在靈裏的居所
約4:24    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靈和真實裏敬拜
林前14:15   這卻怎麼樣?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心思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心思歌唱。

應用

基督的
十字架

拒絕

肉體, 己
天然生命

我們敬拜神時,必須真實的應用祭壇所表徵之基督的十字架(申十二5~6、27),拒絕肉體、己和天然生命,並單單憑基督來敬拜神(太十六24,加二20)。

申12:5     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所選擇出來立祂名的地方,就是祂的居所,那是你們當尋求的,你們要往那裏去
申12:6     將你們的燔祭和別的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羣羊羣中頭生的,都奉到那裏
申12:27    你的燔祭,連肉帶血,都要獻在耶和華你神的壇上;至於你別的祭,血要倒在耶和華你神的壇上,肉你可以喫。
太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
加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裏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裏,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爲我捨了自己。

 

*請參照  2017年  國殤節特會-認識生命與召會   第五篇 站在召會獨一的立場上,受基督身體的限制, 在同心合意裏有身體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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