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如何 '著三件事知道神的旨意'

聖經經文

羅馬十二

1:所以弟兄們,我著神的憐恤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聖別並討神喜悅的活祭,這是你們合理的事奉

2:不要模仿這世代,反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叫你們驗證何為神那美好、可喜悅、並純全的旨意

職事的話

現在的問題是我們怎樣知道神的旨意。許多時候,我們以為我們是地上的人,像我們這樣的人要來明白神的旨意,真是談何容易。但是,我們有一個安慰,就是不只我們要遵行神的旨意,並且神也要我們遵行祂的旨意;不只我們要求明白祂的旨意,並且神也要求我們明白祂的旨意。神如果要求我們遵行祂的旨意,祂就必須使我們能明白祂的旨意。所以,把神的旨意顯明給我們看,乃是神的事。沒有一個神的兒女需要掛慮說,“我無從知道神的旨意,我怎麼能夠遵行呢?”這一個掛慮是不需要的,神總有辦法使我們知道祂的旨意(來十三21)。我們要相信,神必定會用適當的方法,給我們知道祂的旨意到底如何

我們用什麼方法來知道神的旨意呢?一個基督徒要知道神的旨意,必須注意三件事。如果這三件事能合得起來,就有相當的把握知道什麼是神的旨意。這三件事是什麼呢?(一)是環境的安排;(二)是裡面的感覺,或者說聖靈的引導;(三)是聖經的教訓。這裡所說的(一)(二)(三),並不是按著重要性的次序排列的,也不是按著步驟的先後排列的,不過表明有三件事而已。這三件事的見證相同,能夠在一條線上合起來的時候,就能斷定這是神的旨意。如果這三件事中有一件與另外兩件不和諧,那就還需要等候。必須這三件事都合得起來,我們才可以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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