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羅馬書 看 '使徒保羅生命進展的過程'

 
     

腓3:6 按熱心說,是逼迫召會的;按律法上的義說,是無可指摘的。
羅2:29
惟有在內裡作的,纔是猶太人;割禮也是心裡的,在於靈,不在於字句
羅3:24 但因
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就白白的得稱義
羅5: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
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
羅6: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兵器;
倒要像從死人中活過來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兵器
羅8:2 因為
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
羅14:8 我們
若活著,是向主活;若死了,是向主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羅15:20 我
立定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

     

論題

說明

經文

舊保羅
二28~29

外面作猶太人
外面受割禮

在羅馬書第2、3章所論,好像映照未歸基督時的保羅—舊保羅。在他皈依基督之前:一則信仰上帝。猶太人原是信仰一位神,他雖信仰上帝,仍未能得救。二則熱心宗教。他是個十足的法利賽人,雖熱心宗教,仍未能得救三則深明教義。曾在著名教法師迦瑪列門下受業,他雖明教義,仍未能得救。他之虔守法律,熱心宗教,其結果無非使他反對基督,迫害信徒而已。

腓3:5 論割禮,我是第八天受的,我是出於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按律法說,是法利賽人
腓3:6 按熱心說,是逼迫召會的;按律法上的義說,是無可指摘的。
羅2:28 因為外表上作猶太人的,並不是猶太人;外表上肉體的割禮,也不是割禮
羅2:29 惟有在內裡作的,纔是猶太人;割禮也是心裡的,在於靈,不在於字句。

新保羅
三28;四12
五9~11

因信稱義

因主為我而死,我得赦罪稱義;因主為我而活,我得完全法律而得新生命,我們讀羅馬書第3章20節至第5章,即可看見一個新保羅。在這幾章書內,所講一切關於得救的道理,莫非是他個人的經驗。他是一個實行講道家,是一個道集厥躬以身證道的傳道人既有靈命,又表顯於生活,且在神前有稱義的地位,即是一個得救的人,亦即在基督裡成了新人—新保羅。其所以成為新人,不外乎“義人因信得生,”或說是“因信稱義得生,”即“信—義—生”“信”與“義”是羅馬書3、4章詳細申述的,“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生”是在第5章裡以基督與亞當對照,清楚表明的。

羅3:22 就是神的義,藉著信耶穌基督,歸與一切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羅3:24 但因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就白白的得稱義
羅3:28 因為我們算定了,人得稱義是藉著信,與行律法無關。
羅5:9 現在我們既因祂的血得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得救脫離忿怒
羅5: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
羅5:21 使罪怎樣在死中作王,恩典也照樣藉著義作王,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遠的生命

聖保羅
五至八章

將肢體獻上
靠生命之靈的律
脫離罪和死的律
模成祂兒子的形像

羅馬書6至8章,即是保羅生活成聖的經過,于這幾章書內,所論成聖的經過,最要者有三步:(一)即獻己身——是第6章的要義。一個信徒既已有了新生命,即當此有新生命的新人,奉獻於主(二)即脫罪律——是第7章的要義。一個信徒不但脫離法律的捆綁,亦是脫離了罪律的壓制,靠著生命的靈律,即脫離罪律與死律了。(三)滅罪身——即第8章頭ll節的要義。因基督復活的靈,在我們裡面,即表顯一種大能大力,將罪身滅絕,使我們這“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了。按羅馬書第8章末是論保羅得勝的經過(羅8:1-11)與得勝的生活(8:12-39)。

羅6: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兵器;倒要像從死人中活過來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兵器
羅8:2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
羅8:11 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裡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裡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

大保羅

九至十六章

對骨肉之親

願自己與基督分離

對外邦人

竭力傳揚福音

叫萬民信服真道

羅馬書第9至第l6章,討論一個聖保羅如何化成為一大保羅。其所以為大保羅有兩方面:(一)對於同胞——自羅馬書9至11章,是保羅對於猶太人得救所有之願望與犧牲,其犧牲最大者,即“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9:2)。(二)對於異邦——自12章以後,即保羅如何建立外邦教會,“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立在別人的根基上”(15:20),“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

羅9:2 我是大有憂愁,心裡不住的傷痛
羅9:3 為我弟兄,我肉身的親人,我寧願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
羅12:1 所以弟兄們,我藉著神的憐恤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聖別並討神喜悅的活祭,這是你們合理的事奉
羅14:8 我們若活著,是向主活;若死了,是向主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羅15:20 我立定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

 

*請參照     聖經要義 - 賈玉銘     羅馬書     第四章   保羅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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