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羅馬書八章 看 '生命之靈的律運行的條件'

     

8:4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
8:5 因為照著肉體的人,思念肉體的事;照著靈的人,思念那靈的事
8:6 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
8:13 因為你們若照肉體活著,必要死;但你們若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必要活著
8:14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8: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役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名分的靈,在這靈裡,我們呼叫:阿爸,父
8:16 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8:23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那靈作初熟果子的,也是自己裡面歎息,熱切等待兒子的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七項條件

經文

說明

照著靈而行

8:4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

生命的靈,就是基督的靈,基督是與神的律法一致的。當我們照著這靈而行,我們裡面的這靈,自然就藉著我們成就律法一切義的要求
不僅生活行事照著靈,乃是全人都照著靈。人照著靈,結果生活行事也就照著靈。在這靈裡,那內住生命之靈的律,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自己,就自然而然的運行,釋放我們,使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

思念
那靈的事

將心思置於靈

8:5 因為照著肉體的人,思念肉體的事;照著靈的人,思念那靈的事
8:6 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

生命和平安是心思置於靈的結果。我們的心思若置於靈,我們外面的行事就與裡面的人一致,我們與神之間,也就沒有不合。我們與神有和平,不為仇,(7,)我們裡面就覺得平安
我們的心思置於肉體和肉體的事,結果乃是死,使我們感覺離開了對神的享受。我們沒有平安與活的感覺,反而感覺不安與死。當我們思念肉體,將心思置於肉體的事,死的感覺對我們應當是警告促使我們蒙拯救脫離肉體,而活在靈中

靠著那靈
治死

身體的行為

8:13 因為你們若照肉體活著,必要死;但你們若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必要活著

治死實際上就是我們與住在裡面的那靈配合在裡面,我們必須讓那靈安家,使祂能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11。)在外面,我們必須治死身體的行為,使我們可以活著。當我們主動治死身體的行為,那靈就將基督死的功效應用在那些行為上,將其殺死。

作神的兒子
被神的靈引導

8:14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兒女是兒子名分的初階,是他們在靈裡得著重生的階段。兒子乃是神的兒女在魂裡變化的階段。他們不僅在靈裡得了重生,更在神的生命裡長大,並且被那靈引導而行後嗣乃是神的兒子在得榮耀的階段裡,因身體改變形狀,全人每一部分都達到完全成熟。因此,他們就合格作法定的後嗣,而得神聖的基業。(17,23。)

在兒子名分
的靈裡

呼叫父

8: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役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名分的靈,在這靈裡,我們呼叫:阿爸,父

我們重生的人靈,調著神兒子的靈。(見加四6註1。)在這靈裡的兒子名分,包括兒子的生命、地位、生活、享受、長子名分、基業以及顯明。這樣一個包羅萬有的兒子名分,現今就在我們的靈裡。我們已經從神而生,在生命裡與祂有了關係,所以我們稱祂為父,是非常正常而甜美的。(見加四6註4。)

見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

8:16 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這是那靈在我們的呼叫“阿爸,父”(15)上,所作的見證,見證且保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有神的生命,並且限制、約束我們照著這生命而行,與神兒女的身分相符。那靈是見證我們與神最基本、初步的關係─我們是祂的兒女,不是見證我們是祂的兒子或祂的後嗣。因此,那靈的見證,是從我們屬靈的出生,我們的重生開始

為著
完滿的
兒子名分
身體得贖
而歎息

8:23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那靈作初熟果子的,也是自己裡面歎息,熱切等待兒子的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雖然我們已經在我們的靈裡有神聖的靈作初熟的果子,但我們的身體還未給神的生命浸透。我們的身體還是肉體,聯於舊造,還是罪與死的身體,對於神的事無能為力。因此,我們和別的受造之物一同歎息,(19,22,)熱切等待那榮耀的一天,那時我們要得著完滿的兒子名分,就是身體得贖變化,使我們從敗壞的奴役得著釋放。

     

*請參照 恢復版 新約聖經   羅馬書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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