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羅馬書一章16~17節 看 '福音的五個基本原則'

     

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1:17 因為神的義在這福音上,本於信顯示與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五個基本原則

經文

說明

乃是
神的大能

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神的大能意指能突破一切障礙的強大能力。這大能就是復活的基督自己,那賜生命的靈要救一切信的人

要救
一切相信的

並沒有分別

不只救信的人脫離神的定罪和永遠的滅亡也救他們脫離他們的天然、自己,使他們得以聖別、變化,與眾聖徒同被建造,成為基督的身體,作祂的豐滿和彰顯。(弗一23。)

是為
顯明神的義

1:17 因為神的義
在這福音上,
本於信
顯示與信
如經上所記:
義人必
本於信得生
並活著
。”

約三16,神的愛乃是神救恩的源頭和動機。在弗二5、8,神的恩乃是神救恩的憑藉。在這裡,神的義乃是神救恩的大能神的義是堅定的,是祂寶座的根基;(詩八九14;)神的國也是建立在其上。(十四17。)就律法而論,愛和恩都可變動,但義不能變動。神的義更是如此。在神的福音上所顯示出來的,不是我們的義,乃是神的義。所以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

是本于信
顯示於信

本於信”表明信是根源,是基礎,神的義由此顯示出來。“顯示與信”表明信是歸屬,是容器,接受並保存神的義。我們若有這信,神的義就要向我們顯示,並給我們得著。

義人
本於信得生

我們活神聖的生命不是憑著眼見,也不是憑著感覺不同於我們活肉身和魂的生命我們活神聖的生命,就是活我們靈裡屬靈的生命,乃是藉著運用信,這信是由賜生命之靈的同在所激發的

     

*請參照 恢復版 新約聖經   羅馬書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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