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希伯來書 三章 1-6節 看  '基督的職事 - 建造神的家'

3:1 所以,有分於屬天呼召的聖別弟兄們,你們應當留意思想我們所承認為使徒、為大祭司的耶穌
3:2 祂對
那設立祂的忠信,如同摩西在神的全家忠信一樣。
3:3
比摩西被斷為配得更多的榮耀,就像建設房屋的比房屋更尊貴
3:4 因為
每一座房屋都是由人建設的,但建設萬有的乃是神
3:5
摩西為僕人,在神的全家忠信,為要給將來傳講的事作見證;
3:6
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因盼望而有的膽量和誇耀堅守到底,便是祂的家了。

建造神的家

說明

基督受神設立
為要建造神的家

使徒是受差遣從神並同神到我們這裡來的人。(約六46,八1629。)大祭司從我們並同我們回到神那裡去的人。(弗二6。)基督是使徒,同著神到我們這裡,與我們分享神,使我們有分於祂神聖的生命、性情和豐滿基督是大祭司,同著我們到神那裡,將我們呈獻給神,使我們和我們一切的事件,得到祂完全的照顧基督是使徒,由那位從神而來,服事神家的摩西(26)所豫表;基督是大祭司,由那位帶著以色列家和他們的事件到神那裡去的亞倫(四1428)所豫表。

耶穌作使者和祭司
為要建造神的家

神的家
乃是一班
被聖別的弟兄
有分於
屬天的呼召

聖別意即為著特定的目的分別歸神。(見羅一23。)作者在這裡稱受信者為聖別的弟兄們,用意是要題醒他們,不該留在猶太教中作凡俗的人乃要為著神的定旨聖別歸神

今天基督是坐在諸天之上;(一3;)祂已經進入諸天,(九24,)經過諸天,(四14,)並且高過諸天。(七26。)接著,牠向我們揭示屬天的呼召、(1、)屬天的恩賜、(六4、)天上的事物、(八5、)屬天的家鄉、(十一16、)以及屬天的耶路撒冷。(十二22。)牠也告訴我們,我們的名字已經記錄在諸天之上,(十二23,)並且神今天是從諸天之上警戒我們。(十二25。)

在神家的建造中
只有基督是
真實的建造者

教會在表面上是由工人、長老和執事們在治理實際上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透過人在治理,教會的主權握在主的手中(參啟一20)
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不但教會是神的家,我們每一位信徒也是神的(林前六19)凡是屬基督、在神的全家盡忠的,必樂意獻上自己,讓基督在裏面管理一切

摩西是房屋
基督是
房屋的建造者

摩西的人性適於神的建設但他沒有那適於作建設者的神性。反之,基督在祂的人性裡是神建設的好材料,(基石─賽二八16房角石─太二一42,徒四11頂石─亞四7,以及活石─彼前二4為產生我們這些活石─彼前二5,)在祂的神性裡又是建設者

在神家的建造中
一切榮耀和地位
都該歸給基督

基督比摩西更配多得榮耀的四層道理(1)基督是造物者摩西是受造者(2)基督是神的兒子摩西是神的僕人(3)基督是在神的全家之上摩西是在神的全家之中(4)基督是治理神的家摩西是盡忠於神的家

基督建造神的家
神又藉著基督
建造萬有

萬物是為著神而存在,換句話說,若不是為著神,萬物就沒有存在的價值和必要
萬事萬物在我們基督徒的手中,都是為著服事基督、彰顯基督若不能被我們用來認識並得著基督,就應當把它們看作糞土、當作有損的(腓三7~8)

神家得建造的
原則與途徑

摩西還沒有造帳幕之先,他必須在山上四十晝夜,讓神指示他天上帳幕的樣式和作法。(出二四18~二五9。)從聖所至祭壇,以及帳幕上面每一層的蓋,應當用什麼材料,用什麼顏色,都有一定的樣式沒有一件是可以隨便的都是有一定的計劃,一定的標準的。帳幕中的祭壇、洗濯盆、桌子、燈台、香爐、約櫃,以及其他的一切,當用什麼金屬,當用什麼木頭,尺寸是多少,顏色是如何,都是按著神所定規的樣式作的沒有一樣是按著摩西自己的意思作的基督的僕人的榮耀並不在乎他能夠獨出心裁為神作什麼乃是在乎他能按著所明白的神的旨意去作。明白神的計劃,照著神所計劃的去作,乃是基督的僕人的榮耀。

神家建造的原則

都照著摩西

在山上所得的樣式

神的家建造的途徑
乃是
經過死而達到復活

拿撒勒人耶穌就是這個殿。主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之內,要把它再建造起來猶太人要殺害祂,要毀壞這個肉身但主從死裡復活,就把猶太人所毀壞的這個身體再建造起來。換一句話說,也就是把猶太人所毀壞的這個殿再建造起來。就是這一個帳幕,這一個殿,有一天叫天開了,叫神的使者在祂身上,上去下來。所以約翰記載這些事,完全是給我們看見,主的道成肉身和死而復活,乃是要得著一個帳幕,一個殿。而這一個帳幕,這一個殿,就是神的家。

我們若勇敢
把這盼望堅持到底
便是神的家了

舊約時代,神的家就是以色列家,(利二二18,民十二7,)由他們中間的帳幕或聖殿所表徵。(出二五8,結三七2627。)今天,神的家實際上就是召會。(提前三15,彼前四17。)神的子民以色列人乃是我們新約信徒的豫表,(林前九2411,)他們全部的歷史,乃是召會的豫表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希伯來書   綱目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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