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希伯來書十一章 24-27節 看  '摩西的選擇之特徵'

11:24 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拒絕稱為法老女兒之子
11:25
寧可選擇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有罪的短暫享受;
11:26
算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望斷以及於那賞賜
11:27
因著信,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他堅定不移,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

選擇之特徵

 經文

說明

信心(Faith)
的選擇

11:24 摩西因著信
長大了就拒絕稱為
法老女兒之子
11:25 寧可選擇
和神的百姓
同受苦害

不願有
罪的短暫享受
11:26
為基督受的凌辱
比埃及的財物
更寶貴
因他望斷
以及於那賞賜
11:27 因著信
離開埃及
不怕王怒
因他堅定不移
如同看見
那不能看見的主

摩西因信離開埃及信心叫我們離開罪惡與世俗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舊約時代的信心偉人,他們雖然並不認識基督,但他們在信心裏面所作的,神都看作與基督有關舊約人物是憑信仰望那未降世的基督新約信徒是憑信仰望那已升天的基督

有遠見(Foreseeing)
的選擇

有『失』必有『得』,所失去的,不過暫時的、會朽壞的財寶,但是所得的,卻是永遠榮耀的獎賞以損失換取得著,沒有比這個更划算

辭別(Farewell)
的選擇

一般人(包括許多基督徒)寧願享受不願受苦;然而受苦往往能造就人,使之成為神手中有用的材料。誰苦受得越多,就越『有』可以給人
暫時的受苦,能為我們帶來永遠的福樂;反之,暫時的享受,會為我們帶來長久的痛苦

無懼(Fearless)
的選擇

摩西不怕王怒,我們也不怕撒但和世人的怒氣
『離開埃及』摩西共兩次離開埃及,第一次是逃往米甸,第二次是率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不怕王怒』似應是指第二次的離開較妥,因第一次是為躲避法老的追殺(出二15),但也有人認為第一次離開並不是因害怕王怒,而是因為整個大環境逼使他不得不離開,並且這一次的離開,應在他設立逾越節和灑血之事(28)以前,故仍以第一次離開為宜

最後(Final)
的選擇

恆心忍耐』摩西兩次離開埃及之後,都各在曠野裏度過了四十年(參徒七3036);『那不能看見的主』按原文沒有『主』字,那不能看見的,就是神。摩西遇見神,應是指他在何烈山看見荊棘火燄異象一事(參出三1~6),那時他因怕看神,故蒙上臉,符合此處所描述的『如同看見』。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希伯來書   綱目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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