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創世記二十一章 9-21節 看 為何 '聖徒不當再靠血氣肉體'

 

21:10 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21:12 神對亞伯拉罕說,
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愁煩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要聽因為從以撒生的,纔要稱為你的後裔
21:14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
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
21:15
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一棵小樹下
21:16 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
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
21:19
神開了夏甲的眼睛,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
21:20 神與童子同在,
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
21:21 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
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原因

說明

經文

肉體與靈
相爭相敵

以實瑪利嘲弄以撒,屬靈的意思是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靈生的’(加四29)。屬肉體的人不能領會屬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林前二14),故難免要取笑我們在每一個信徒的裡面,也常常發生肉體的情欲和靈相敵相爭(加五17)。

21:9 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

應當
對付(趕出)
血氣肉體

以實瑪利不是一生下就被趕出去,而是到了以撒斷奶的日子才被趕出去信徒的靈命不剛強,就不能對付肉體的行為當我們的靈命長大時,就該把身上的血氣、肉體、天然、舊人、自己都“趕出去”,以免阻礙我們享受基督基督以外的一切,無論是壞的、好的,都應當“趕出去”。

21:10 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21:11
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甚是愁煩

靠血氣肉體
會使人迷失
人生的方向

曠野,”預表人的魂;人在魂裡依靠行律法,就會“走迷了路”,迷失人生的方向。而人借著行律法所得的,也只不過是“一皮袋水”,雖能稍微滿足一下魂的乾渴,但不能持久(約四13)。這世界是個曠野,若沒有神的引領,我們真不知道如何走

21:14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

血氣肉體
不能滿足
人生的乾渴

小樹,”它預表‘世界的辦法’,不能從根本來解決我們人生的問題總會有“用盡了”的一天,因此我們應當學會直接從神得著供應。我們在困境中,仍要安息在主的蔭下。律法因人的肉體軟弱,而有所不能行(羅八3),因此在人身上一無所成(來七19)故此,律法與肉體兩相對坐,一籌莫展,只好“放聲大哭”。

21:15 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一棵小樹下
21:16 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
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

血氣肉體
會油迷
人的心眼

世人被魔鬼弄瞎了心眼,因此看不見基督福音的光(林後四4),所以我們傳福音時最重要的是,禱告求主開他們的心眼基督是活水泉,認識祂的人就必得活水的供應

21:19 神開了夏甲的眼睛,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

血氣肉體
叫人死(弓箭手)

以律法為本的人,只在魂裡(“曠野”)終日流蕩,根本不知運用靈;而奉行律法的結果,卻反而只會殺害生命(“弓箭手”)這是證明字句是叫人死靈是叫人活’(林後三6)。

21:20 神與童子同在,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

血氣肉體
叫人與世界聯合
(娶埃及妻子)

以律法為本的人,最終是與世界聯合為一(娶埃及妻子)

21:21 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請參照  恢復本  創世記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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