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所啟示之 '第二的原則' (第二的律法)

   

祭司體系的兩種等次,是聖別的祭司體系和君尊的祭司體系
祭司體系的第一種等次—
亞倫的祭司職分這一面,就是聖別的祭司體系—乃是爲我們的罪向神獻祭;因此,亞倫的祭司職分主要是與贖罪祭有關
亞倫的祭司職分不是神原初心意的一部分,乃是因着罪的問題,後來加上的
祭司體系的第二種等次—由麥基洗德所豫表祭司職分這一面,就是君尊的祭司體系—乃是爲着將經過過程的神供應到我們裏面,成爲我們的享受,作我們的供應

   

神所要的,神所揀選的都是第二,而非第一

第一個是屬於地

第二個是屬於天

第一個是屬血氣的

第二個是屬靈的

以實瑪利是大兒子,是大哥;

以撒是兄弟。神卻揀選以撒

以掃也是長子,是大哥;

雅各是次子,是兄弟。
神所揀選的是雅各,而非以掃。

瑪拿西是第一個兒子

以法蓮是第二個兒子,神卻揀選以法蓮

拔示巴生兩個兒子;
神擊打第一個兒子,叫他死了

神卻愛第二個兒子所羅門

神不要第一個王掃羅

神要大衛,就是第二個王
神說大衛是合我心意的人。

神為何要以色列人為他們的長子在門楣和門框上塗血呢?
為何
第一個兒子就有危險呢?

為何第二個兒子倒沒有危險呢?

先是有屬血氣的身體

後有屬靈的身體

凡屬血氣的是在先

凡屬靈的是在後

第一個生是甚麼,就是從肉體生的

第二個生是甚麼,就是從靈生的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

從靈生的,就是靈

凡不必信主耶穌,凡不必依靠神,凡不必藉著聖靈就可以有的,就可以能的,就可以是的一切,都是從第一個得著的,從肉身得著的,從父母得著的。這些都當拒絕,都當放下

凡因信主耶穌,因依靠神,因藉著聖靈而有的,而得的,而是的,纔是神所喜悅的,纔是神所要的。

凡有兩個生命的有福了!凡有兩個性情的有福了!

凡天才、能力、性情是從第一個來的,
我們都不要依靠

從重生之後所有的,凡從第二個來的,
纔是神所要的

讓我們記得一件事,就是凡不必多禱告,不必完全依靠神,不必有聖靈的能力,就可以作的,就會作的,就能作的,必定不是神所喜悅的,必定是神所定罪的,必定是出乎肉體的

我們所有的一切,必須是從謙卑依靠神而得來的方可
盼望我們
天天靠著神的生命來治死天然的生命,直到主來到的那一天。但願神的新造吞滅了我們的舊造。

   

*請參照 書報信息  復興報 第二十一期(卷二)『第二』的原則
*請參照   2015 年 春季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 為着神的建造之祭司職分的恢復
 第五篇 祭司體系的兩種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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