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永遠的三一神賜給我們 '永遠的生命'

父、子、靈都是永遠的—賽九6,來一12,七3,九14。
父、子、靈從永遠到永遠同時共存—約十四16 ~ 17,弗三14 ~ 17,林後十三

 
       

論題

永遠三一神 -  永遠的生命

經文

 

所賜

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裏面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約壹 5:11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裏面

約壹 5: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所是

三一神的生命—永遠的生命—


具體化在基督裏;

這生命乃是在基督裏

弗 4:18 他們在悟性上既然昏暗,就因著那在他們裏面的無知,因著他們心裏的剛硬,與神的生命隔絕了;

約 1:4 生命在祂裏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所在

因為永遠的生命是在子裏面,(4,)並且子就是生命,(十一25,十四6,西三4,)所以子與生命乃是一,是分不開的;因此,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約 11:25 耶穌對她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信入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約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實際、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西 3:4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

 

特性

永遠的生命不僅是永久的

更是在時間和性質上都是永遠的生命

約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

約 3:36 信入子的人有永遠的生命;不信從子的人不得見生命,神的震怒卻停留在他身上。

 

永遠的生命是

神非受造的生命、

不能毀壞的生命、

不朽壞的生命

來 7:16  祂成了祭司,不是照著屬肉之誡命的律法,乃是照著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

提後 1:10 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纔顯明出來。祂已經把死廢掉,藉著福音將生命和不朽壞照耀出來

 

所創

所屬

基督是這生命的創始者

神的靈屬於這生命

徒 3:15 你們殺了那生命的創始者,神卻叫祂從死人中復活了,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

羅 8:2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

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

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

 

所指

所定

所救

永遠的生命是信徒憑以得重生的生命

這生命且成了

信徒的生命

使信徒成為

神的兒女和基督的肢體

西 3:4上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
約 1:12  凡接受祂的,就是
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

約 1:13  這等人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神把悔改以得永遠的生命賜給祂所揀選的人,

指定、命定他們得永遠的生命

徒 11:18 眾人聽見這話,就靜默無聲,只榮耀神說,這樣看來,神也把悔改以得生命賜給外邦人了

徒 13:48 外邦人聽見了,就歡樂,並且榮耀主的話,凡指定得永遠生命的人都信了

 

基督在永遠的生命

主觀拯救祂的信徒

羅 5:10下        …既已和好,

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裏得救了

 

所行

(信徒)

 信徒

在永遠生命的新樣中

生活行動

羅 6:4 所以我們藉著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

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

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

 

恩典藉着義作王

叫人得永遠的生命

羅 5:21 使罪怎樣在死中作王,

恩典也照樣藉著義作王,

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遠的生命

 

得勝的信徒

憑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的恩賜

在永遠的生命中作王

羅 5: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藉著這一人作了王,

那些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恩賜的

就更要藉著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了

 

 

 

 

 

*請參照  2015 國際華語特會 - 主的恢復之主要內容  第四篇 賜生命、複合的靈與在基督裏神聖的生命

*請參照  二一五年秋季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恢復之主要項目的重點  第二篇 三一神  綱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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