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一個新人的實際裏, 在實行一面實化召會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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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週 |
主題 |
論題 |
分題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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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 |
實際 |
竭力保守 |
壹 與神呼召相配的行事為人,第一項乃是我們必須竭力保守那靈的一(弗四3);這個一已經在我們裏面,所以不需要達到、得着或接受這個一;今天我們所需要的乃是保守、保存並維持我們所已經得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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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靈 |
那靈自己 |
正如電流就是電的本身,照樣,那靈的一就是那靈自己;我們相信主耶穌時,這奇妙、取用不盡的靈,就進到我們裏面作為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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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一 |
約壹三章十四至十五節指明愛弟兄乃是我們裏面有永遠生命的證明;因此,真實的一乃是我們裏面的那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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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自己 |
每一個真基督徒都有這個一,而這個一絲毫不差的就是活的主自己,也就是在我們裏面那奇妙、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林後三17,林前十五45下);如今我們所需要的,不是接受或得着這個一,乃是竭力、奮鬥並掙扎努力地保守、維持並保存這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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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 |
保守這個一 |
貳 以弗所四章一至三節的五個辭句,題供我們保守這個一的實行之路:卑微、溫柔、恒忍、在愛裏彼此擔就以及和平的聯索;這五個項目是我們實行召會生活的試驗,憑這試驗,我們可以知道我們是否實際的在召會生活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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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種 |
卑微 |
一 我們不該為別人設定高的標準,乃該在卑微裏愛輭弱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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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 |
1 只要我們以基督自己以外的事物為我們的標準,我們就沒有卑微;我們若定出高的標準,我們在心思和態度上就不是卑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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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自己 |
2 一件事不論多麼好、多麼屬天或多麼屬靈,只要不是基督自己,就會造成分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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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裏的愛 |
3 輭弱的、年幼的、冷淡退後的,更需要在主裏的愛;愛這些人會解決他們大部分的難處;否則,我們會由於驕傲和不卑微,而設定高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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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二 |
溫柔 |
二 我們必須犧牲自己而態度溫柔—民十二3,太五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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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定義 |
1 『溫柔』在原文裏含示溫和、和善與不自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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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私的態度 |
2 溫柔乃是不自私的態度、溫和並和藹,絕不為自己爭辯,絕不為自己找藉口—參代下一10,西二2~3,腓四5,民十二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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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犧牲自己 |
3 我們要溫柔,就必須犧牲自己,不論我們受到怎樣的對待;在召會生活裏,我們絕不能有嚴厲、刻薄或冷酷的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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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態度 |
4 我們要有正確的態度,就不可自私;不自私產生溫柔、溫和與和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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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刻的態度 |
5 在許多地方召會裏,難處大部分來自錯誤、疏忽、冷淡、苛刻的態度;撒但常利用輕忽的態度來攻擊召會—弗六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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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細 |
6 我們要過召會生活,就需要學知召會生活是非常柔細而不粗糙的;按照豫表,召會是團體的素祭,是細麵作的餅—利二1~5,林前十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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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三 |
二個 |
恒忍 |
三 恒忍是忍受錯待;恒忍主要與我們說的話有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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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弟兄 |
1 一位弟兄可能虧負我們,但為着主的榮耀並為着召會生活的緣故,我們該一言不發;述說、發表並談論我們所遭遇的每一件事,並不需要恒忍或忍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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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領的 |
2 我們若看見帶領的弟兄們起爭執,可能立刻去向另一位弟兄述說這事;然而,我們若學了功課,為着主的榮耀並為着祂召會的緣故,我們就甚麼都不會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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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 |
3 我們若學習這樣正確的守住我們的話語,就會領悟召會生活裏『受苦』這辭的真實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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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事 |
4 一篇信息釋放過後,我們可能立刻開始批評講者,但我們若學了功課,不論我們感覺如何,為着實行召會生活的緣故,我們不會說任何有關職事消極的話;我們的口會在聖靈的管制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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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會 |
5 我們的言語和交談比其他一切事更破壞召會;一個故事傳到第二個人就開始走樣,至終成了誇大其辭;謠言總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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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 |
6 我們要學習恒忍的功課,就需要經歷約束口並禁止舌頭之苦;我們可能看到並聽到許多事,若沒有聖靈的膏抹和帶領,我們甚麼都不該說,好使召會生活免遭破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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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 |
愛裏 |
在愛裏 |
四 我們在召會生活裏,要在愛裏彼此擔就,就需要對抗懷疑和恐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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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 |
1 我們不該有懷疑和恐懼,只該有愛;愛應當在召會生活中滿有效能;在召會生活中,為着我們的所是和所作,愛乃是極超越的路—十二31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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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裏 |
2 對一位弟兄有所懷疑,意思就是我們的愛失去了;懷疑之後,恐懼隨之而來;約壹四章十八節說,『愛裏沒有懼怕,完全的愛把懼怕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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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試誘 |
3 我們常受試誘,想要知道別人對我們的態度,他們如何看待我們,以及他們說了我們甚麼;我們要實化召會生活,就必須拒絕這種試誘—參傳七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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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基督 |
和平的聯索 |
五 我們需要以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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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 |
1 我們若僅僅與神有平安,卻不與所有弟兄們有平安,就失去了召會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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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弟兄之間 |
2 我們擁有的平安,試驗我們的召會生活,這平安不僅是與神之間垂直的平安,也是與所有弟兄之間水平的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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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任何人 |
3 我們與任何人都不該相聯過度或相聯不足;和平的聯索乃是召會中平衡的相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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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五 |
實化 |
一個新人 |
参 我們需要把以弗所二章十五節的『一個新人』,與羅馬十五章六節的『同一的口』,以及林前一章十節『說一樣的話』連起來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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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會 |
召會 |
一 為着召會作一個新人,我們都需要在說話的事上接受基督作我們的人位—太十二34~37,弗三17上,約七16~18,八28、38上,十二49~50,十四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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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
聖經 |
二 全本聖經是一個口,說的也是一樣的話—來一1~2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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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 |
基督教 |
三 今天基督教裏有許多的口,一個一個都說不同的話;這是一種可憐的光景,每一位傳道人都願意講自己的東西,以為講別人的東西就是羞恥—創十一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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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口太多是因 |
四 從前口太多,是因為人位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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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口 |
一個新人裏 |
五 在一個新人裏,有同一的口,說一樣的話—羅十五6,林前一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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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同一的口 |
六 新人只有一個,新人的人位也只有一個,所以這一個新人說話,是用同一的口,說一樣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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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合意 |
七 『同心合意』及『同一的口』(羅十五6)指我們人數雖多,個個都說話,卻都『說一樣的話』(林前一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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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位 |
基督這人位 |
1 召會是一個新人,只有一個人位—基督,這一個人位支配我們的說話;因此,祂所說的定規是『一樣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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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的事上 |
2 當我們要說甚麼的時候,基本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在這說話的事上,是我作人位,還是基督作人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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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基督作人位 |
3 若是在我們的說話中,我們都不以自己作人位,而讓基督作人位,就會有同一的口,每個人都會說一樣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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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的 |
只有基督 |
八 在一個新人裏只有一個人位,只有這個人位有自由說話—太十七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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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 |
1 在一個新人裏,我們沒有說自己話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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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絕對 |
2 主耶穌絕對有自由說話,我們天然的人絕對沒有自由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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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新人 |
人數雖多 |
九 我們人數雖多,並且來自許多地方,卻都有同一的口,也都說一樣的話;這是因為我們眾人乃是一個新人,只有一個人位—弗二15,四22~24,三17上,羅十五6,林前一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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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 |
話語職事 |
解經 |
十 如果我們持定基督作元首(承認只有基督是頭,並絕對順服基督的權柄),就不能有不同的解經—提前一3~4,西二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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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定元首 |
1 一有不同,就必定有人不持定元首,因為基督不可能對一個肢體說一樣,對另一個肢體說另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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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以祂為惟一 |
2 基督乃是身體惟一的權柄;所有肢體的地位,就是持定元首,凡事以祂為惟一、絕對的權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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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綸 |
十一 只有一種職事建造人,絕不使人分裂—就是神經綸那惟一的職事—提前一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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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 |
1 『人的驕傲總是喜歡把己弄得與眾不同。你可能說一件事,但我因着驕傲,就絕不說你所說過的。我要說與你不同的事,說新的事、更好的事。這就是己,這就是屬肉體的驕傲。』(神聖的經綸,一四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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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一的路 |
2 我們為着一個新人能蒙保守在永遠的一裏,惟一的路乃是教導一樣的事,就是神的經綸—羅十五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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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參照 晨興聖言 實行召會生活極重要的經歷(三)如何在一個新人的實際裏,在實行一面實化召會生活 第六週 • 綱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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