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羅馬書五至八章' 看 '住在人裡面人位化的罪'

     

羅馬書五至八章,似乎把“罪”人位化了。罪不僅是行為,乃是像一個人,能進入,(12,)作王,(21,)在人身上作主,(六14,)誘騙並殺死人,(七11,)住在人裡面,叫人作自己所不願意的。(七17,20。)罪是活的,(七9,)而且非常活躍,所以罪必是那惡者撒但的邪惡性情。撒但藉著亞當的墮落,已經將他自己注射到人裡面,如今成了罪的性情,居住、行動、並作工在墮落的人裡面。這單數、內住、人位化的罪性,是一切複數、外面罪行的根源。

     

罪像活人

經文

說明

它進入

5:12 這就如罪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藉著罪來的,於是死就遍及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亞當,頭一個人,全人類的祖先,藉著罪帶進死。與亞當相對的是基督,第二個人,(林前十五47,)藉著義帶進生命。(17~18。)
死是人墮落的終極結果。首先,人的靈死了,至終,人的身體也死了。死與罪不能分開,那裡有其一,也必有其二。不僅如此,死不只是人將來在肉身上的痛苦,也是人現今每天所受的糾纏

作王

5:21 使罪怎樣在死中作王,恩典也照樣藉著義作王,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遠的生命。

罪藉著死的權柄作王,又藉著作王帶進死,因此犯罪的人必須死。
義是神將祂自己分賜給我們作恩典的立場、根基和憑藉。這義使我們有地位,要求基督作我們的恩典。神賜恩典給人,顯示祂的義。(見一17。)不僅如此,這恩典的大能,還在我們裡面運行,產生主觀的義,使我們與神、與人、甚至與自己,都是對的;並在我們裡面不只征服罪,也勝過撒但和死。因此,恩典藉著義作王,結果乃是永遠的生命。

作主
管轄我們

6:14 罪必不能作主管轄你們,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這是人位化的罪,藉我們身體的私慾,(12,)作主管轄我們
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是罪不能作主管轄我們的原因。這給我們地位拒絕罪。罪不再有權利要求我們,我們卻有完全的權利拒絕罪和罪的權勢。同時,我們藉著與基督站在一邊,將自己和肢體獻給義作奴僕,就使神的生命能在裡面運行,不僅在地位上,也在性質上,用神的聖別性情聖別我們。

誘騙我們

7:11 因為罪藉著誡命得著機會,誘騙了我,並且藉著誡命殺了我

律法是罪用以誘騙並殺死人的工具。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林前十五56。)這應當警告我們,不可轉向律法,想去遵守。這樣作,就給罪機會誘騙並殺死我們。

殺死我們

住在
我們裏面

7:17 其實,不是我行出來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罪行出來的

罪不僅暫留或暫住在我們裡面,
乃是
安家在我們裡面

     

*請參照  羅馬書生命讀經  第35篇 得釋放脫離死(一)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羅馬書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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