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十五章的 '大兒子與小兒子'  VS 羅馬六章的 '與基督的聯合'

 
       

主題

羅馬書六章
看見與基督釘十字架,

同復活
認識向罪是死的,

向神是活的

小兒子
認識自己(罪)是死的,

 歸向父(神)

大兒子
無識自己, 無享父神

借看見而知道

看見
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我們的知道是基於我們的看見,而我們的看見來自異象。我們需要異象,看見在羅馬六章六至七節,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在六章八至十節,我們與基督同復活。我們若看見我們與基督聯合之事實的這兩面,就知道我們向罪是死的,向神是活的。

15:12 小的對父親說,父親,請把歸我的那一分家產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5: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收拾一切,
起身往遠方去了,在那裡生活放蕩,揮霍家產。
15:14
既耗盡了一切,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乏起來。
15: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田裡去放豬。
15: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饑,也沒有人給他。

15: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15:26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查問是什麼事。
15:27 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15:28
大兒子就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看見
與基督同復活

我們在基督的死與復活裏與祂聯合。我們在祂的死裏與祂聯合生長,現今在祂復活的生命裏與祂聯合生長。

15: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麼?
15: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犯罪得罪了天,並得罪了你。

15:29 他對父親說,看哪,我像奴僕服事你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15: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15:31 父親對他說,
孩子,你始終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借信而算

接受而享受

這個算是基於我們的看見。我看見我已經與基督同死,並且我正在基督的復活裏與祂一同生長。
我們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算自己是活的。算需要看見,看見的結果是信。我們若看見了事實,就會相信這事實,並照這事實去算。

15:22 父親卻吩咐奴僕說,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15: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讓我們吃喝快樂
15: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獻上自己
和自己的肢體

基督是主

基於這個算,我們獻上自己作神的奴僕,並獻上我們的肢體作義的兵器。

15:19 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15: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熱切的與他親嘴。
15:21 兒子說,父親,我犯罪得罪了天,並得罪了你。
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

15:32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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