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中的十五種對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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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 |
經節 |
經文 |
眾先知 與 祂兒子 |
(一1~2) |
來 1:1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 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 |
古時 與 這末世 |
(一1~2) |
來 1:2 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 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 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 |
神兒子 與 天使 |
(一4~14) |
來 1:4 他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 就遠超過天使。 “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又指著哪一個說:“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 |
天地要改變 與 祂永不改變 |
(一12) |
來 1:12 你要將天地捲起來,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 |
摩西 與 基督 |
(三1~6) |
來 3:1 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 |
斷不可進入 與 竭力進入 |
(三7~四11) |
來 4:3 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正如 神所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 |
大祭司亞倫 與 基督作大祭司 |
(五1~10) |
來 5:1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 是奉派替人辦理屬 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 (註:或作“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 來 5:9 他既得以完全, 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
每日獻祭 與 只一次獻上 |
(七27) |
來 7: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 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 就把這事成全了。 |
外面的律法 與 裏面的律法 舊約 與 新約 |
(八10~11) |
來 8:10 主又說:“ 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 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你該認識主,’ 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
牛羊的血 與 祂的血 |
(九11~28) |
來 9:12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 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來 9:13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 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 來 9:14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 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 神, 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註: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侍奉那永生 神嗎? |
將來 美事的影兒 與 本物的真像 |
(十1~14) |
來 10: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 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 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 |
亞伯所獻 與 該隱所獻 |
(十一4) |
來 11:4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 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 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 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 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
耶穌的血所說 與 亞伯的血所說 |
(十二24) |
來 12:24 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 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 |
會被震動 與 不能震動 |
(十二27~28) |
來 12:27 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 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 就當感恩,照 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 神。 |
幔內 與 營外 |
(十19~20; |
來 10:19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 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不可同吃的。 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 也就在城門外受苦。 忍受他所受的凌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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