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對耶穌該有的態度 (希伯來書)

 
     

十三要

經節

經文

要『』從祂的話

(一2)

來 1:2 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

要惟獨『』祂

(9)

來 2:9 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註:或作“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 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

要『思想』祂

(1)

來 3:1 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

要坦然無懼的『來到』祂面前

(16)

來 4:16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要『』祂並『順從』祂

(8~9)

來 5:8 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來 5:9 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要『持定』祂(六18~20),不可羞辱祂

(6)

來 6: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要『靠著』祂進到神面前

(25)

來 7:25 凡靠著他進到 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要知道我們『』祂,並要『認識』祂

(111)

來 8:1 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
來 8:11 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要『等候』祂

(28)

來 9:28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要取用祂的寶血和功績,就是『經過』祂

(19~20)

來 10:19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來 10:20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要在靈裏『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

(十一27)

來 11:27 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

要『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十二2)

來 12:2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註:或作“仰望那將真道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 神寶座的右邊。

要出到營外『就了』祂去

(十三13)

來 13:13 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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