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人三次被擄歸回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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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回 |
第 一 次 |
第 二 次 |
第 三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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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
拉 1-6 |
拉 7-10 |
尼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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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538 B﹒C﹒ |
458 B﹒C﹒ |
444 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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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 |
設巴薩, 所羅巴伯, 約書亞 |
以斯拉 |
尼希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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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王 |
古列 |
亞達薛西, 朗金曼流 |
亞達薛西, 朗金曼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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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旨的內容 |
1 凡願意的都可歸回。 |
1 凡願意的都可歸回 |
獲准重建城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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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可以重建聖殿﹐部份經費由王庫補助。 |
2 經費由王庫補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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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歸還聖殿中的器皿。 |
3 獲准設立民間官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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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估總人口 |
在西奈曠野 - 凡滿二十歲、能上陣作戰的男丁 60萬3550人, 利未人有2萬2000個男丁 |
大衛登記人口 - 歷代志上 21: 5的記載,統計的結果是以色列的男子有110萬,猶大的有47萬,撒母耳記下 24: 9 則説以色列的男子有80萬,猶大的有50萬 |
(157萬 + 130萬) / 2 = 143.5 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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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回的數目 |
42360 + 7,337(仆婢)= 49697 |
1,500 男丁 + 38 利未人 + 220 尼提寧 = 1758 |
不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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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發生的事故困難﹑及所成就的事情 |
1 開始建聖殿。 |
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 |
1 雖然有參巴拉﹑多比雅﹑基善的反對﹐城牆仍在52天內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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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實行獻祭。 |
2 城牆竣工並舉得奉獻禮。誦讀律法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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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遵守逾越節。 |
3. 恢復以色列人向神的事奉與敬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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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撒瑪利亞人攪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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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至5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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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聖殿于516年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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