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人三次被擄歸回表略

   
       

歸回

第 一 次

第 二 次

第 三 次

經文

1-6

7-10

1-13

日期

538 BC

458 BC

444 BC

領袖

設巴薩, 所羅巴伯, 約書亞

以斯拉

尼希米

波斯王

古列

亞達薛西, 朗金曼流

亞達薛西, 朗金曼流

諭旨的內容

1 凡願意的都可歸回。

1 凡願意的都可歸回

獲准重建城牆

自第一批猶太人歸國以後不止九十年之久,耶路撒冷的城牆仍然荒廢,神的子民在痛苦和羞辱中過日子。

2 可以重建聖殿﹐部份經費由王庫補助。

2 經費由王庫補給

3 歸還聖殿中的器皿。

3 獲准設立民間官長

預估總人口

在西奈曠野 - 凡滿二十歲、能上陣作戰的男丁 603550, 利未人有22000個男丁

大衛登記人口 - 歷代志上 21: 5的記載,統計的結果是以色列的男子有110萬,猶大的有47,撒母耳記下 24: 9 則説以色列的男子有80萬,猶大的有50

利未人滿
30歲的壯丁共38000,其中24000人管理殿務,6000人做官長和審判官,4000人做守門人,4000人做樂師。(代上23:1-5

(157萬 + 130萬) / 2 = 143.5 萬
143.5  x 3 = 430

歸回的數目

42360 + 7,337(仆婢)= 49697

1,500 男丁 + 38 利未人 + 220 尼提寧 = 1758

不詳

所發生的事故困難﹑及所成就的事情

1 開始建聖殿。

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
雜婚的問題

1 雖然有參巴拉﹑多比雅﹑基善的反對﹐城牆仍在52天內完工。

2實行獻祭。

2 城牆竣工並舉得奉獻禮。誦讀律法書。

3 遵守逾越節。

3. 恢復以色列人向神的事奉與敬拜

4 撒瑪利亞人攪擾﹐

 

停工至520

 

5 聖殿于516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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