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人被釘與被埋 (羅馬書 6章 3-11節)

 
     

羅馬書六章三至十一節
「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浸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一個目的)
罪 - 不再作罪的奴僕

(一個事實)
舊人 - 被釘與被埋

(一個結果)
罪身滅絕 - 犯罪的身體失業

主人

管家

傀儡

在裏面

居在當中

在外面

不是把罪根消滅

是把我們的舊人釘死,
叫舊人和牠同釘十字架

不是把我們身體殺死

裏面的罪要叫身體犯罪,
牠來試探新人,要叫牠發動情慾

有一個新人代興,
居在從前舊人的地位

但是新人卻不聽牠的話,
不理牠的主張

罪雖然還存在,雖然還想要作主人,
但我不再是牠的奴僕了

舊人是思想罪,喜歡罪,愛慕罪
但新人和罪不合,
不理罪,也不答應罪的要求

所以,身體不能實行犯罪了

罪現在沒有法子使身體犯罪

你和我的舊人,已經釘死了!
新人因著聖靈在牠裏面作主

犯罪的身體也失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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