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加拉太書看 '本於行律法 VS 本於信基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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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題 |
本於行律法 |
本於信基督 |
得稱義 |
2:16上 且知道人得稱義,不是本於行律法,…因為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得稱義。 |
2:16下 乃是藉著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入了基督耶穌,使我們本於信基督得稱義,不是本於行律法; |
接受 |
3:2上 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 |
3:2下 還是本於聽信仰? |
那靈豐富供應 |
3:5上 這樣,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 |
3:5下 還是本於聽信仰? |
算為義 |
3:11 沒有一個人憑著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乃是明顯的, |
因為“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
一同得福 |
3: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都是被咒詛的。” |
3:8 並且聖經既豫先看明,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
承受產業 |
3:18上 因為承受產業若是本於律法,就不再本於應許; |
3:18下 但神已經藉著應許, |
得應許 |
3: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是本於律法,就不再本於應許;但神已經藉著應許,將產業恩賜亞伯拉罕。 |
3:16 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和眾後裔,”像是指著許多人,乃是說,“和你那後裔,”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
是神的兒子 |
3:23 但信仰還未來到以先,我們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圈住好歸於那要顯示的信仰。 |
3:26 因為你們眾人藉著相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約翰福音, 加拉太書 綱目 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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