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在新約中的四項福分(遺贈) - 希伯來書八章 8-12節

     

8:8 但神既找出祂百姓的瑕疵,就說,“看哪,日子將到,主說,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立定新約
8:9 不是照著我拉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日子,
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沒有恆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
8:10 主又說,因為這是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
我要將我的律法賜在他們心思裡,並且將這些律法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8:11
他們各人絕不用教導自己同國之民,各人也絕不用教導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8:12 因為
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絕不再記念他們的罪。”

     

四福

經文

晨興綱目

生命的律

生命之靈的律

使我們
神長子的形像

神團體的彰顯

基督身體的肢體

完成

神的經綸

使
基督的身體

得着建造

我要將我的律法賜在他們心思裏,並且將這些律法寫在他們心上

1 每一種生命都有一個律,甚至都是一個律—箴三十19上。
 2 神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
這生命的律是最高的律—賽四十30~31。
 3 三一神已經經過成為肉體、釘死、復活並升天的過程,成了
生命之靈的律,裝置在我們靈裏—羅八3、11、34、16。
 4 在我們這人三個不同的部分裏,有
三個不同的律
      a
罪與死的律源自撒但,就是住在我們肉體中的罪—七18、23。
      b
心思中善的律,在我們的魂裏,源自我們人天然的生命—23節。
      c
生命之靈的律源自三一神,裝置在我們的靈裏—八2、16
5
生命的律,生命之靈的律,乃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作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的靈裏—2~3、11、34節。
   6 生命的律乃是生命
自發的能力;這律是生命所具自然的特性,和自有、自動的功能。
   7
生命之律的功用乃是:
       a 使我們在生命、性情和彰顯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
使我們成形為神長子的形像,而成為祂團體的彰顯—2、29節。
       b 將我們
構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有各種的功用—弗四11~12、16。
   8 我們享受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好藉着生命之靈的律的工作,
完成神的經綸—耶三一33,來八10,羅八10、6、11。
   9 生命之靈的律已經裝置好,且正在運行,我們必須藉着
把這律的『開關打開』,而與這律合作—帖前五16~18,路八15。
   10 神的經綸是要將祂自己藉着並作為生命之靈的律,分賜到我們這人裏面,
使我們這人被祂的所是構成,而與祂的所是成為一個構成
   11 神聖生命的律『子化』我們,
使基督的身體得着建造。

神作
我們的神

享受神
活出神

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1 神作我們的神,意即神是我們的產業;而我們作神的子民,意即我們乃是神的產業—弗一11、14、18,三21
   2 在新約裏,我們有特權
得着神作我們的神,我們作祂的子民—乃是生命使我們能在與神的交通中享受神,好叫祂被我們所認識、領會,且由我們活出—約壹一3、7

主觀的
認識神

活神

彰顯神

他們各人絕不用教導自己同國之民,各人也絕不用教導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1 生命的功能使我們能以生命內裏的方式認識神
 2
我們能憑生命的感覺,就是我們裏面神聖生命的感覺、知覺,而從裏面主觀的認識神—羅八6,弗四18~20,腓三10上
3 認識神就是要活神;藉着我們裏面神聖生命那自然、自動的功用,我們就有性能
認識神、活神、甚至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與祂成為一,使我們作祂團體的彰顯

平息滿足
神的公義

與神和好
恢復交通
享受救恩

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絕不再記念他們的罪

1 基督為我們的罪成就了平息,以平息神的公義,也就是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使我們得以與神和好—二17。
2 基督那又寶貴又有功效的血,解決了我們一切的難處,
使我們得以維持在與神不斷的交通中,不斷的享受祂生機的救恩—約壹一7~9,二1~2
3 神一赦免我們,就從祂的記憶裏塗抹我們的罪,不再記念
神赦免我們的罪,結果
使我們恢復與祂的交通,而敬畏祂,並且愛祂——詩一三4,路七47

結果

產生
新耶路撒冷

加4: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加4:28 弟兄們,
你們乃是藉著應許生的兒女,像以撒一樣。

至終,新約要產生新耶路撒冷,就是神的新約的具體化身,以團體的方式彰顯神到極致,直到永遠——加四26~28、31

     

*請參照 晨興聖言 出埃及記結晶讀經 (二)  第十九篇 立約的神與祂的諸約(二)新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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