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路得記中拿俄米的經歷 看 '十字架兩面的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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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妻子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鄉間,就住在那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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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兩面的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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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的原則─藉失去而得著 |
生命的原則─由死亡得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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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妻子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鄉間,就住在那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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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剩下婦人拿俄米,兩個孩子沒有了,丈夫也沒有了。 |
1:3 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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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鄰舍的婦人給孩子起名,說,拿俄米得兒子了;就給他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 |
4: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她就生了一個兒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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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雙重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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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極 (-) 死 |
積極 (+) 復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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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3:30下 我必衰減 |
約3:30上 祂必擴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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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羅萬有之法理的救贖 (了結) |
生機的救恩 (創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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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祂受苦的交通,模成祂的死 |
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 (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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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1:21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親自將祂的百姓從他們的罪裡救出來。 |
太1:23 “看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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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48:16 那救贖我脫離一切患難的使者,賜福與這兩個少年人。願他們歸在我的名下,和我祖亞伯拉罕、我父以撒的名下。又願他們在這地生養眾多。 |
創48:15 他就給約瑟祝福說,願我祖亞伯拉罕和我父以撒行事為人都在祂面前的神,就是一生牧養我直到今日的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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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 |
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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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 - 挽回祭 |
人 - 代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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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 |
白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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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 恢復本聖經 路得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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