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卷羅馬書的重點 - 『基督…在你們裏面』
羅8:9-10「但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
羅8:11「然而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裏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
羅4:24-25「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記的,就是為我們這些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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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面 |
基督…在你們裏面 |
相關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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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1. 基督作為那靈住在信徒靈裏,成為信徒內在的生命 2. 救贖的最終目的是使基督能住在信徒裏面 3. 基督自己就是那靈,並且基督的靈就是我們裏面的基督 4. 作為救贖主,祂稱為「基督」;作為內住者,祂稱為「那靈」 |
羅3:24-25「如今卻蒙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羅6:3-5「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裏與祂聯合生長,也必要在祂復活的樣式裏與祂聯合生長。」 羅8:6「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 羅8:1-2「如此,現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沒有定罪了。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 羅8:4-6「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因為照著肉體的人,思念肉體的事;照著靈的人,思念那靈的事。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 羅8:13-14「因為你們若照肉體活著,必要死;但你們若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必要活著。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羅12:1-2「所以弟兄們,我藉著神的憐恤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聖別並討神喜悅的活祭,這是你們合理的事奉。不要模仿這世代,反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叫你們驗證何為神那美好、可喜悅、並純全的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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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 |
1. 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救贖我們 (羅馬書3章) 2. 基督在復活裏 (羅馬書4章) 3. 我們在基督裏面 (羅馬書6章) 4. 基督是那靈在我們裏面 (羅馬書8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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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
1. 基督進到我們裏面作生命 2. 暴露我們身體死的光景 3. 在我們的靈裏,基督這靈作義,結果是生命 4. 將生命帶給我們的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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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1. 外面的身體因罪是死的,裏面的靈卻因義是生命 2. 不但神的靈是生命,我們重生的靈也成為生命 3. 信徒可以不再被死亡的身體所困擾 4. 內住的基督藉著義,將生命帶給我們的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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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
1. 按照靈而行,不按照肉體而行 2. 治死身體的行為 3. 讓基督的靈引導我們成為神的兒子 4. 靠著那內住的聖靈,將基督內住的實際活出來 5. 不受肉體的罪與死亡轄制,而活在基督的生命和平安裏 |
- * 表格中可以看出羅馬書如何逐步展開救恩的全貌:從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工作,到祂復活的大能,再到信徒與基督的聯合,最終達到基督作為那靈住在信徒裏面的高峰。
- * 這個重點特別強調基督與我們內在生命的關係:雖然我們的身體因罪性仍然面臨死亡,但因著基督作為義住在我們靈裏,我們的靈已經成為生命。這也說明了救恩不僅是外在的稱義,更是內在生命的轉化。
*請參照 2025年 國際華語特會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第五篇 內住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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