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奉獻的原則 (羅馬書十二章 1~2節)

     

12:1 所以弟兄們,我藉著神的憐恤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聖別並討神喜悅的活祭,這是你們合理的事奉
12:2 不要模仿這世代,
反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叫你們驗證何為神那美好、可喜悅、並純全的旨意

     

論題

經文

說明

奉獻的資格

‘弟兄們’”

重生得救的人

奉獻的原因

‘神的憐恤’

憐恤原文是多數字,即神諸般的憐恤(參林後五14)

奉獻的決定

是自由的‘勸’

出於自動,不出於勉強。奉獻不是專門的道理,乃是每個得救的人都該走上的是‘弟兄們’,不是某一位或幾位弟兄

奉獻的物品

‘將身體獻上’

身體是指心靈和身體的全人說的

奉獻的目的

‘討神喜悅的活祭’

神救贖的目的是要人奉獻, 討神喜悅
‘獻’意思是祭牲栓在祭壇的角上,使牠立於祭壇旁而等待奉獻;我們奉獻不是把自己當作僕人,
乃是當作祭牲。不過舊約的祭牲是獻上為死,而我們獻上是為生,是為主活著。自然奉獻的人也隨時準備為主死,正如栓在壇角上的祭牲一樣。

奉獻的服事

‘當作聖別’

經過奉獻就是專專屬神的東西了,稱之為聖物;因為是聖物就不再作俗用

‘這是你們合理的事奉’

奉獻的本身是事奉,同時也是事奉的開始,人沒有奉獻就沒有事奉,‘事奉’是祭司的工作,‘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原文是:‘你們合理的事奉’

奉獻的警戒

‘不要模仿這世代’

不要隨從潮流被世俗所化‘模仿’就是與之同形同化

奉獻的追求

‘反要藉著
心思的更新而變化’

變化’是變易形像。奉獻的人,不但不當被世俗同化,連保持原樣也不該,要被神所變化。到底怎麼變化呢?不是從外面著手,是從裡面開始的;心意更新了,外面也就變化了。可是心意怎麼更新呢?這新人是在知識上漸漸更新的(西三10)。這知識就是對神旨意的領會,‘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察驗’可譯試驗或經驗,我們對神的旨意必須十分留心,免得有人意夾雜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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