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之愛心與真理的平衡 - 在真理中相愛,在愛中堅守真理 (約翰貳書)

   

林前 13:1 我若能說人和天使的方言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
林前 13:2 我若
有申言的恩賜,也明白一切的奧祕,和一切的知識,並有全備的信,以致能彀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
林前 13:3 我若將我
一切所有的變賣為食物分給人喫,又捨己身叫我可以誇口,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林前 14:1
你們要追求愛,更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尤其要切慕申言

   

在真理中相愛 (愛的真理)

在愛中堅守真理 (真理的愛)

惟有真理與愛心即信徒于背道時期行事的軌道
愛的標準就是神的真理

愛如果沒有真理來堅強,就會軟化

真理若沒有愛來調和,就會太剛硬

真理是指所啟示的全部聖經真理

愛心即基督裡的愛

真理約束愛的範圍與物件
信徒不能濫愛。

若要愛得合宜,
信徒的信仰必須根植在真理上

我們固然須按真理行事,
不可無愛心,不然則嚴而剛

亦須按愛心行事,
不可無真理,否則寬而柔

對待書中所言傳異端者,即須用愛心,亦須憑真理,二者並行,方可寬嚴並施剛柔相濟

愛的真義
遵行神的真理

不活在真理中,
愛就給貶值成為人感情的發表

真理是神聖三一的實際

愛是這實際的彰顯

當我們在真理中行事,
我們就在每日所享受的神聖實際中行事。
我們在神聖的實際中行事,就自自然然的愛別人。

這實際的彰顯就是愛。
這愛是我們天天所享受之神聖實際的彰顯。

真理多屬理性,有人多理性少感情

愛多屬感情,有人多感情少理性

因為愛真理,
所以見人實行真理就歡喜(4節)
1:4 我看到你的兒女,有照著我們從父所受的誡命,在真理中行事為人的,就大大歡樂。

因為愛,
所以勸勉信徒行真理(5節)
1:5 夫人阿,我現在請求你,我們要彼此相愛;我寫給你的並不是一條新誡命,乃是我們從起初就有的誡命。

愛基督所以不受敵基督的欺騙(7-8節)
1:7 因為有許多迷惑人的已經出來,進到世界裡,他們不承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的和敵基督的。
1:8 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我們所已經作成的,乃要得著滿足的賞賜。

愛心從實行命令上表明出來(6節)
1:6 我們要照祂的誡命行,這就是愛;你們要行在愛中,這就是誡命,正如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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