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吃我的人, 也要因我活著 (約翰福音 六章 57節)

       

 “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賜人生命的乃是靈,肉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57、63節

       

論題

分題

說明

經文

吃的定義

(What)

接受

吃就是把食物接受到我們裡面,並生機地吸收到我們體內;因此,吃主耶穌就是將祂接受到我們裡面,為重生的新人以生命的方式所吸收。

約 1:12 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

吃的原因

(Why)

因主活著

活基督

我們不是憑基督活著,乃是因基督活著,以基督為我們加力的元素和供應的因素;我們在基督的復活裡活基督,我們也因著吃基督而活基督——加二20,腓一19~21上。

約 6:57 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加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為我舍了自己。
腓 1:20  這是照著我所專切期待並盼望的,就是沒有一事會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
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體上,現今也照常顯大
腓 1:21上 因為
在我,活著就是基督,……

吃那些

(Which)

吃主耶穌
吃基督


賜生命的靈
生命的話

我們吃主耶穌作我們屬靈的食物,接受祂這賜人生命的靈,是借著吃祂是靈和生命的話借著各樣的禱告接受祂的話——耶十五16與注,弗六17~18

耶 15:16 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成了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因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
馬 4:4 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來 5:12 按時間說,你們該作教師;可是你們還需要有人將神諭言開端的要綱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用奶,不能喫乾糧的人。
來 5:13
凡只能享用奶的,對公義的話都是沒有經驗的,因為他是嬰孩;
來 5:14 只有
長成的人,纔能喫乾糧,他們的官能因習用而受了操練,就能分辨好壞了。
彼前 2:2 像纔生的嬰孩一樣,
切慕那純淨的話奶,叫你們靠此長大,以致得救
彼前 2:3 你們若
嘗過主是美善的,就必如此;

如何吃

(How)

借著
各樣的禱告

接受主的話

借著各樣的禱告接受祂的話——耶十五16與注,弗六17~18

弗 6:17 還要借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接受救恩的頭盔,並那靈的劍,那靈就是神的話;
弗 6:18 
時時在靈裡禱告,並盡力堅持,在這事上儆醒,且為眾聖徒祈求,

運用靈

接受主的話

我們運用靈接受祂的話,就得著那賜人生命的靈

約 4:23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敬拜父的,要在靈和真實裡敬拜祂,因為父尋找這樣敬拜祂的人。
約 4:24
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靈和真實裡敬拜

       

*請參照  出埃及記結晶讀經(一)第九篇  更換飲食,喫屬天的基督作爲神子民獨一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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