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 VS 新遺命 (遺)

 
   

來9:15 所以,祂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第一約之下的過犯,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來9:16
凡有遺命,立遺命者的死必須證實出來;
來9:17 因為
留遺命的人死了,遺命纔得確定;立遺命的人還活著的時候,遺命是沒有效力的。

   

新約

新遺命 (新遺)

約是合同帶著一些應許
要為受約的人成就一些事

遺命是遺書,帶著一些已成就的事物
遺贈給承受的人

基督的血所完成的新約不僅是約

更是遺命,將基督的死所成就的一切,遺贈給我們

神先應許要立新約,(耶三一31~34,)然後基督流血,立了新約。(路二二20。)

這約所應許的既有已成就的事實這約也就是遺命

神的約的應許是由神的信實來堅立,
神的約是由神的義來保證

遺命是由基督復活的能力來實施
遺命,遺書,因基督的死已經得以確定並生效,且由復活的基督執行並實施

如果立約者還活著,那個約就仍然是約

但如果立約者死了,那個約就立即成為遺命

約和遺命並無不同
只是立約者還活著的時候,那就是約

他若死了,就是遺命,遺書

主死而復活之後,就升到諸天之上,將祂藉死所成就的約留給我們

當祂將這約留給我們時,這約立即成為遺命,就是遺贈給我們的新遺命。(來九16~17。)在這遺命裡,一切已成就的事實不再只是事實,更都成了遺贈

在新約裡,神的應許都是已成就的事實,而這新約已經遺贈給我們,成為新遺命。現今在復活裡,基督這位升天者坐在諸天之上的寶座上,正在執行祂所遺贈給我們的。這件事的重點,乃是神聖生命之律那自動自發的功能。讚美主!

新遺命的成立,需要經過四個階段:第一,神的話;第二,神的應許;第三,新約;最後,新遺命。我們不僅有神的話、神的應許和新約;我們也有新遺命,遺書聖經是一部遺書,其中的一切不僅說了,應許了,完成了,也已經遺贈給我們。不僅如此,復活的主現今正在執行所遺贈給我們的一切

我們只需要感謝祂的遺贈。我們若是這樣行,向著祂完全敞開,讓祂執行祂所要執行的,就會有神長子這標準模型的大量複製作神團體的彰顯。這是我們都必須看見的屬天異象

我們已經看過,主將祂的約留給我們以後,那約就成為包含一切已成就事實的新遺命,作為賜給我們的遺贈。主的新遺命,是由復活的基督這位在諸天之上的中保來執行。(九15,十二24。)當主安息的坐在諸天之上的寶座上,祂關心所有承受新遺命的人。祂關心那些承受者是否有足彀的智慧,殷勤取用這些遺贈,或者仗著自己的聰明去作別的事。因為祂非常關心,所以祂為我們代求,好叫我們全然認識祂在遺命中所給我們的一切遺贈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希伯來書  綱目   註解
*請參照   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第四十一篇、新約和新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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