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利未記五章 看 '基督徒需要贖愆祭的四個特別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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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5:1 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作證的聲音,他本是見證人,卻不把所看見或知道的說出來,他就犯了罪,要擔當他的罪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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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項目 |
說明 |
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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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謊 |
不把我們所知道的實情見證出來,就是不誠實、不忠信,不像我們的神那樣信實、誠實;這實際上是對付說謊;說謊與謊言之父撒但有關——1節,約八44 |
利 5:1 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作證的聲音,他本是見證人,卻不把所看見或知道的說出來,他就犯了罪,要擔當他的罪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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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了 |
摸了屬靈死亡的不潔,在神眼中是最嚴重的事——利五2 |
利 5:2 或是有人觸著什麽不潔之物,無論是不潔之獸的屍體,或不潔之牲畜的屍體,或不潔之爬物的屍體,他卻沒有覺察到,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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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表徵 |
利未記五章二節裏這些動物的屍體,指在召會生活裏,三種不同的屬靈死亡,可能在神子民中間散布:獸表徵野蠻的死亡,牲畜表徵溫和的死亡,爬物表徵狡猾的死亡——羅十四15、20,十六17 |
羅 14:15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再是照著愛而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了,你不可因你的食物敗壞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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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從 |
人的不潔,表徵一切從天然人和天然生命漏泄出來的,不論好壞,都是不潔的——利五3,參太十五17~20,十六21~25 |
利 5:3 或是他觸著人的不潔,無論是染了什麽不潔,他卻沒有覺察到,一知道了就有了罪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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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面前 |
在神面前冒失地說話,草率、輕忽、鹵莽地表達我們的意見,指明我們不爲神而活,也不敬畏神——利五4,參太十七24~27,約七3~8 |
利 5:4 或是有人嘴裏冒失發誓,要行惡或行善;無論人在什麽事上冒失發誓,他卻沒有覺察到,一知道了就在其中的一件事上有了罪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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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 2017年 冬季訓練 - 利未記結晶讀經 (一) 第八篇 爲著神的定旨取用基督作我們的贖愆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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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 05 Mon 2018 17:42
從 利未記五章 看 '基督徒需要贖愆祭的四個特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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