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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聖徒經歷基督作生命 看 '成功神的經綸之三個歩驟'
來7:25 所以,那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 來7:27 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天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再為百姓的罪獻上祭物,因為祂獻上自己,就把這事一次永遠的作成了。 來7: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所起誓的話,卻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直到永遠的。 腓1:6 我深信那在你們裡面開始了善工的,必完成這工,直到基督耶穌的日子。 啟21:9 拿著七個金碗,盛滿末後七災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來對我說,你來,我要將新婦,就是羔羊的妻,指給你看。 啟21:10 我在靈裡,天使帶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將那由神那裡從天而降的聖城耶路撒冷指給我看。
三個歩驟
說明
經文
在主身 '既成' 的經歷 (過去)
全然成聖是在主身上既成的事實,也是為了我們,並他替我們既成的事實。在耶穌道成肉身的生活裡,死而復活的經驗裡都是為了我,代替我而生活而經驗的,也是有我在內而生活而經驗的,我在耶穌道成肉身的生活裡,死而復活的經驗裡,是已經經驗了這完全成聖的生命與生活。因耶穌的生命即我的生命,耶穌的生活即我的生活,所以按我們在基督裡的地位說,這完全成聖的地步,是我們在主身上既成的經驗。“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來7:26)。
來7:25 所以,那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 來7:27 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天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再為百姓的罪獻上祭物,因為祂獻上自己,就把這事一次永遠的作成了。 來7: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所起誓的話,卻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直到永遠的。
在我身 '漸成' 的經歷 (現在)
在我靈命的過程中,每一個過程都有個顯然的經驗,成聖的地步亦然。不過這地步像是偶然達到,亦非偶然達到的。成聖由於奉獻,何時奉獻亦即何時成聖。成聖由於聖靈充滿,何時被聖靈充滿,亦即何時遽然成聖。但成聖完全之榮美生活,究非一日之功,如保羅所說:“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腓1:6)。又說:“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西3:9-lO)。在本處言:“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言:“你們的靈魂與身子得蒙保守”,神“使”我們“保守”我們,皆說到此。“全然成聖”須要有相當經過,保羅在(羅8:1-11)所言經過有三步:一即肉體在主裡定了罪案(羅8:3),二則身體因罪而死(羅8:10),三則主復活的靈使我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8:11)。我們果有此三步,即是完全成聖了。
腓1:6 我深信那在你們裡面開始了善工的,必完成這工,直到基督耶穌的日子。 西3:9 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同舊人的行為, 西3:10 並且穿上了新人;這新人照著創造他者的形像漸漸更新,以致有充足的知識; 羅8:10 但基督若在你們裡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 羅8:11 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裡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裡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
主與我 '完全' 的經歷 (將來)
到主再來時我的“身體亦得贖”,從死復活變化如主榮耀身體相似。他是元首,復活的教會為他榮耀的本體,身體、元首實行聯合。教會也是基督的新婦,而與丈夫成為一體,遽然成為自天而降的新耶路撒冷。其身量長寬高都是一樣,即形容此聖城亦即基督新婦的完全(啟2l:9-l0)。哦,這是何等榮美,何等完全啊。
啟21:9 拿著七個金碗,盛滿末後七災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來對我說,你來,我要將新婦,就是羔羊的妻,指給你看。 啟21:10 我在靈裡,天使帶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將那由神那裡從天而降的聖城耶路撒冷指給我看。
*請參照 恢復本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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