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約伯記 看 '約伯受苦難之意義'

 

1:21 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賜給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當受頌讚的
1:22 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行事失當
2:7 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都長了毒瘡。
2:8 約伯就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自己
2:9 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全麼?你咒詛神,死了罷
2:10 約伯卻對她說,你說話像個愚頑的婦人。難道我們從神得福樂,不也受災禍麼?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嘴脣犯罪
42:5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42:6 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苦難之意義

說明

經文

可表現
靈界的戰爭

神藉著約伯受試煉,制勝了撒但

1:21 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賜給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當受頌讚的
1:22 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行事失當
2:7 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都長了毒瘡
2:8 約伯就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自己
2:9 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全麼?你咒詛神,死了罷
2:10 約伯卻對她說,你說話像個愚頑的婦人。難道我們從神得福樂,不也受災禍麼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嘴脣犯罪

可以為
真理的見證

藉著約伯受試探,正是顯出一種緊要的真理,即苦難的價值

是表現
信心的實際

真信仰不是貿易式的決不為利害禍福等事所能轉移的

為表現
真信徒的資格

真信徒的神交與品德等,是其靈性生活之本色,並非有所為而然。亦決不能因任何勢力、任何環境而有所改變

是為
榮耀神的機會

藉著苦難,顯出神的榮耀來真令撒但於神前鉗口無言,不能不深深佩服神之真僕。保羅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828)難的利益,豈可勝言?

8:28 還有,我們曉得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12:6 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12:7 為了受管教,你們要忍受。神待你們如同待兒子;那有兒子是父親不管教的
42:5 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42:6 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終為表現
神愛中之愛

 主所愛的,他必管教”,“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看約伯自己的話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可知他未經試煉之前,不過仍是個表面信徒,所以神若愛他,就不能不責打他;神所喜愛的他必責打。 

     

*請參照  聖經要義    約伯記   第四章  苦難問題之意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