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聖經 看 '立定 VS 命定' (Claude 3 Sonnet AI)
以下是從聖經的角度,對於"立定 VS 命定"的討論,以表格方式呈現相關經文、說明和解釋:
立場 |
說明 |
經文 |
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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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定 |
人擁有自由意志,可以做出自己的選擇。人的行為和命運在某種程度上是由自己決定的。 |
申命記 30:19 "我今天叫天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祝福、咒詛,都陳明了給你。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
神賦予人做選擇的自由,選擇生命或死亡、順服或背叛。 |
約書亞記 24:15 "若是你們不喜歡侍奉耶和華,就可以今日揀選所要侍奉的。" |
約書亞鼓勵以色列人做出選擇,是侍奉耶和華還是別的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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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定 |
人的命運是預先安排和注定的,出於神的主權和旨意。人的行為和結果在某種程度上是被動的。 |
以賽亞書 46:10 "我從起頭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所懷的旨意必立定,我所願的,必成全。" |
神預先宣告並成就自己的計劃和旨意。 |
耶利米書 1:5 "我未造你在母腹中,我就認識你;你未出母胎,我就分別了你為聖。" |
神在耶利米出生前就揀選並預定他的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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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容 |
人的自由意志和神的主權並不矛盾,而是並存的。人可以做出選擇,但神的旨意最終會成就。 |
傳道書 9:11 "我又見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得階賽,勇士未必能得戰事,智慧人未必得糊口,聰明人未必得資財,技巧的人未必得恩眷,是因時因緣都在乎適當了。" |
雖然人有自由意志,但結果並非完全掌控在人手中,還受制於時機和處境。 |
使徒行傳 2:23 "祂旣遵著 神的預先所定的旨意被交與人,你們就用無法的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
雖然猶太人做出了判處耶穌的選擇,但這正是成就了神的旨意。人的行為和神的主權是兼容的。 |
總的來說,
聖經同時肯定了人的自由意志和神的主權,這兩者並非對立,而是相輔相成。
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但神的計劃和旨意最終也必定實現。
這種張力表達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的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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