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條誡命, 十條律法, 十句話來認識 '神之所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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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4:13 祂將所吩咐你們遵行的約,就是十句話,向你們宣示,並將這些話寫在兩塊石版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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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組 |
神是光 |
神之所是 |
十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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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組 |
十誡 |
1 神是忌邪的 —4~6節,參林後十一2。
—出二十7~11。
—12~15、6節,參羅十三8~10,加五14。
—出二十5。
—16節,參約壹一5~6。 —出二十2~3、17,參詩一一九140。 |
出20:3 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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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0:4 不可為自己雕製偶像,也不可雕製任何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之物的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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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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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0:8 當記念安息日,將這日分別為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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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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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組 |
出20:13 不可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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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0:14 不可姦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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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0:15 不可偷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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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0: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鄰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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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0:17 不可貪愛鄰舍的房屋;也不可貪愛鄰舍的妻子、僕人、婢女、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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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參照 出埃及記結晶讀經(二)第十三篇 律法是神的見證,將神啟示給祂的百姓,也是神活的話,將神的本質灌注到愛祂的尋求者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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