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事奉神的禁忌 |
|||
利 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
|||
事奉禁忌 |
說明 |
經文 |
|
不可用凡火 |
我們絕不可用凡火事奉神, |
利 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
|
凡火 定義 |
根據預表,祭壇以外任何的火都是凡火——十1 |
利 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
|
己的火 |
凡火就是己的火,就是屬魂生命、血氣生命和天然生命所發出來的火——太十六24~26,林前二14 |
太 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 |
|
舊約實例 |
拿答與亞比戶的失敗在於他們沒有用祭壇上的火。 |
利 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
|
結論 |
神不只注意有沒有火,也注意火的源頭和性質;我們的火熱必須來自於祭壇——六13。 |
利 6:13 火要在壇上一直不斷地燒著,不可熄滅。 |
|
請參照 2016年春季 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建造召會的事奉 第六篇 事奉的根據 — 祭壇的火 |
|||
- Jun 02 Thu 2016 12:17
基督徒事奉神的禁忌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