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在地上行動的原則

 
     

約1:14 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
羅8:4 使律法義的要求,
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
羅8:5 因為照著肉體的人,思念肉體的事;
照著靈的人,思念那靈的事
羅8:6 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
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
羅8:14 因為
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羅5:25 我們若
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

     

行動的原則

說明

經文

神行動到人裡面

得著人


成為人

新約是神行動的記載,給我們看見神的行動絕不能與人分開。在新約開始的時候,神行動到人裡面,得著人,並成為人。(太一21~23,約一1,14。)
祂行動的時候,不僅是神在行動,也不僅是人在行動,乃是神人在行動。
這就是為什麼在四卷福音書裡,
那些大祭司、長老、經學家和羅馬官長,都不知道耶穌是誰。他們無法斷定祂的行動到底是神的行動,還是人的行動。
祂是一個奧秘,因為祂是神,卻又是人;祂是人,卻又是神

太1:21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親自將祂的百姓從他們的罪裡救出來
太1:22 這一切成就了,為要應驗主藉著申言者所說的,說,
太1:23
“看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約1:1 太初有話,
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
約1:14
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

人在
神的行動裡行動

神與人
一同行動

在四福音裡,基督只是一個人;但在五旬節那日,在祂受死、復活、升天並降下後,祂從一個人,擴大、擴增到幾千個人。(徒二41。)許多人開始在神聖的行動裡行動。在四福音裡,神是在一個人裡行動,但在使徒行傳,人卻是在神的行動裡行動神與人一同行動。祭司長、長老、經學家、和羅馬官長不明白發生在彼得和約翰身上的事,因為他們只知道彼得、約翰是加利利的漁夫。(四13。)但他們卻承認這些人所作的事是從神來的;(16;)他們行動時,神就行動。至終,一位大教師迦瑪列,就著使徒的事勸告議會(猶太人的最高法庭),說,『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因為他們所謀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遭毀壞;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毀壞他們,恐怕你們倒要顯為是攻擊神了。』(五38~39。)

徒2:41 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浸,那一天約添了三千人
徒4:13 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並且
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平民,就都希奇認出他們是跟過耶穌的
徒4:16 我們當怎樣辦這兩個人?因為
藉著他們確實有一件明顯的神蹟行出來了,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們也不能不承認。
徒5:38 現在我告訴你們,
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罷。因為他們所謀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遭毀壞
徒5:39
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毀壞他們,恐怕你們倒要顯為是攻擊神了。

我們
在神的行動裡
行動

神也在
我們的行動裡
行動

基督徒是奧秘的,因為他們在神的行動裡行動,神也在他們的行動裡行動
真基督徒是奧秘的,是不信的人所無法理解的。我們基督徒之所以是個奧秘,乃是因為我們在神的行動裡行動,神也在我們的行動裡行動神和我們,我們和神,一同行動。世人只知道我們屬人的部分,卻不領會我們也有屬神的部分。這屬神的部分與我們在神行動裡的行動,以及神在我們行動裡的行動有關,乃是終極完成的靈,作為經過過程、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完成

在神的領域
裡行動

道德的領域和神的領域
約伯所追求的是道德領域裡的東西,但我們基督徒今天是追求神領域裡的東西。我們所作的乃是奧秘,這奧秘就是三一神終極完成為那靈,住在我們裡面,與我們一同行動,甚至在我們裡面行動

徒16:6 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和加拉太地區。
徒16:7 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試著要往庇推尼去,
耶穌的靈卻不許
徒16:8 他們就越過每西亞,下到特羅亞去。
徒16:9
在夜間有異象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著求他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
徒16:10 保羅既看見這異象,我們便推斷是
神召我們去傳福音給那裡的人,就立刻想要往馬其頓去

在那靈

裡行動

那靈與我們是一
我們不僅與那靈合一,我們與那靈就是一。使徒保羅和他的同工在行傳十六章的行動,說明了這點。聖靈禁止他們向左轉到亞西亞,(6,)耶穌的靈又不許他們向右進入庇推尼,(7,)這就指明他們該往前直走。然後保羅得著馬其頓人的異象;他和他的同工思想這異象,就推斷是神召他們去向馬其頓人宣揚福音。(10。)這是一幅美妙的圖畫,給我們看見人在神的行動裡行動,並且人與神一起行動

在羅萬有的靈
裡行動

不離開包羅萬有的靈而有任何行動
我們不該離開包羅萬有的靈而有任何行動我們不該離開那靈來面對任何處境或應付任何需要祂行動的時候,我們就行動;我們行動的時候,祂就行動。我們需要在我們的婚姻生活中實行這事。你若想要對你的配偶說話,應當等一段時間,直到你有把握你的說話就是那靈的行動。
我們需要學習,不要太快作任何事。急忙的作事乃是亞當子孫的生活。過這種生活的人,說話、行動和接觸人都很快速。但我們必須記住:身為基督徒,我們不是單獨行動的人;相反的,我們是在另一位的行動裡行動,另一位也在我們的行動裡行動。這種生活就是召會的構成;這種生活保守基督的身體在活的光景裡。但我們若不在那靈的行動中行動,或那靈不在我們的行動裡,就會將死亡帶進召會
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七節不是:『那靈跟著新婦說』;乃是:
『那靈和新婦說。』二者是一起說。這指明我們不該只是跟著那靈說,乃該同那靈一起說。若是如此,我們的說話就是活的,且滿有衝擊力。今天我們必須走的路,乃是在那靈的行動裡行動,並有那靈在我們的行動裡行動。

羅8:4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
羅8:5 因為照著肉體的人,思念肉體的事;
照著靈的人,思念那靈的事
羅8:6 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
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
羅8:14 因為
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羅5:25 我們若
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
弗6:18
時時在靈裡禱告,並盡力堅持,在這事上儆醒,且為眾聖徒祈求,
啟22:17
那靈和新婦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請參照   約伯記生命讀經選讀   第一篇 人在神的行動裡行動,以及神在人的行動裡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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