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希伯來書 十二章 18-24節' 看 '威嚴可怕的舊約 VS 慈憐可喜的新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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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你們原不是來到那可摸、有火燒著的山,和黑暗、幽暗、旋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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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嚴可怕的舊約 |
在律法那面所列的六項,沒有一項是可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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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燒著的山 |
首先有一座火燒著的山! |
18~19節所說的事物,是屬地、物質的,表徵律法的一面;在那一面,所有的人,包括摩西在內,都恐懼戰兢。(19~21。)在律法那面,沒有說到神、救主,連天使也沒有說到!難怪在那裡一個得救的人也看不到!然而,恩典這面的景象,有稱人為義的神,有救主,就是新遺命的中保,連同祂說話的血,有效力的天使,和得救之人的聚集(召會),以及得稱義之聖徒的靈。律法那面的景象,結束於可怕的角聲和警告的話;恩典這面的景象,結束於同情的中保和辯護的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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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憐可喜的新約 |
在恩典這面,一切都是可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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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組 錫安山 |
高升的錫安山和榮美屬天的耶路撒冷是第一組,指神的居所和祂宇宙行政的中心。這地方何等可愛! |
22~24節所說的事物,是屬天的、屬靈的,與18~19節所列屬地、物質的事物成為對比,表徵恩典的一面。在恩典這面,眾長子和義人的靈,都是藉恩得救的。在舊約之下的人是來到律法那面,我們新約之下的基督徒是來到恩典這面。因此,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4。)這一段話,(18~24,)與加四21~31一樣,給我們看見,我們不在律法的轄制下,乃在恩典的自由下,作承受產業的後嗣。這就是我們的長子名分!我們不該墜落離開恩典(15)而放棄長子的名分,乃該接受恩典。(28。)恩典這面的事物是屬天的,但還沒有完全在天上。召會中許多的長子還在地上,義人(舊約聖徒)的靈還在樂園裡,就是亞伯拉罕所在的地方,(路十六22~23,25~26,)也是主耶穌和得救的強盜,釘死十架以後所去的地方。(路二三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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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組 天使 |
歡呼慶祝的天使,與所效力要承受救恩的人緊緊相聯;(一14;)這些天使和召會中有福的眾長子,形成這景象中的第二組。天使的聚集是何等歡樂的展示!他們慶賀那些承受救恩的人成了眾長子的召會,有分於新約的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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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組 公義之神 |
審判眾人的公義之神,以及義人(舊約聖徒)的靈,(他們的身體尚未復活,不配列在這裡,)同為第三組,為展示神如何是義的,就因舊約中義之聖徒的信心,稱他們為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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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組 主耶穌 |
親愛的主耶穌,和祂所灑的寶血,構成最後一組。主耶穌是新約那更美之約的中保,祂的血說出更美的事。這指明祂用更美的血立了更美的約;也指明祂已經死了,將這新約當作新遺命,遺贈給信徒;且指明祂現今是這新遺命的中保、執行者,使其中所包含一切有福的事實都完全實現。這是何等可樂的景象!與律法那面的景象是何等的對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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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希伯來書 綱目 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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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06 Fri 2017 03:20
從 '希伯來書 十二章 18-24節' 看 '威嚴可怕的舊約 VS 慈憐可喜的新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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