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中關於 '敬拜神四方面的啓示(特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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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133:1 (大衞的上行之歌。)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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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特徵 |
說明 |
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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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子民 |
神的子民總該是一,他們中間不該有分裂—詩一三三,約十七11、21~23,林前一10,弗四3~4上。 |
詩133:1 (大衞的上行之歌。)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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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到 |
神的子民該聚集到獨一的名裏,這名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名,其實際乃是那靈;用任何別的名稱,乃是宗派的、分裂的;這是屬靈的淫亂—太十八20,林前一12,十二3下。 |
太18:20 因爲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裏,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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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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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約裏神的住處,神的居所,乃是特別設在我們的靈裏,也就是在我們調和的靈裏,在我們蒙重生、由神聖的靈所內住之人的靈裏;我們在敬拜神的聚會裏,必須操練我們的靈,並在我們的靈裏作一切事—約三6下,羅八16,提後四22,弗二22,約四24,林前十四15。 |
約3:6下 …從那靈生的,就是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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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基督的 肉體, 己 |
我們敬拜神時,必須真實的應用祭壇所表徵之基督的十字架(申十二5~6、27),拒絕肉體、己和天然生命,並單單憑基督來敬拜神(太十六24,加二20)。 |
申12:5 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所選擇出來立祂名的地方,就是祂的居所,那是你們當尋求的,你們要往那裏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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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 2017年 國殤節特會-認識生命與召會 第五篇 站在召會獨一的立場上,受基督身體的限制, 在同心合意裏有身體的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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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17 Mon 2017 06:53
新約中關於 '敬拜神四方面的啓示(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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