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教)會的原則—神與人調在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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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前6: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爲一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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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會原則 |
說明 |
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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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 |
神與人的調和是聖經裏旣深且中心的真理—林前六17,約十四20,十七21~23。 |
林前6: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爲一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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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
召會是神與人的調和—弗三16~21,四4~6、16 |
弗3:16 願祂照着祂榮耀的豐富,藉着祂的靈,用大能使你們得以加強到裏面的人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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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牢 原則 |
我們必須抓牢召會的原則—召會乃是神與人調在一起—弗四4~6 |
弗4:4 一個身體和一位靈,正如你們蒙召,也是在一個盼望中蒙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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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 獨一 |
神獨一的定旨是要將祂自己與我們調和,好使祂成爲我們的生命、性情和內容,我們成爲祂團體的彰顯—約十四20,十五4~5,弗三16~21,四4~6、16 |
約14:20 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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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與人的調和,乃是神性與人性之元素內在的聯結,以形成一個生機的實體,但聯結中的元素彼此仍有分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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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意願乃是要神與人調和,而神永遠定旨的完成,是在於這調和—一5、9,三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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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 |
基督的身體是基督的擴大,就是那神與人調和者的擴大—一22~23,四16 |
弗1:22 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並使祂向着召會作萬有的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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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音書裏,神與人調和產生元首;在使徒行傳裏,神與人調和的擴大產生基督的身體—弗一22~23,四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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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弗所四章四至六節,四個人位—身體、那靈、主和父神,都活躍的調和在一起 |
弗4:3 以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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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將祂自己與蒙祂揀選的人,在他們的人性裏相調和,這調和就是基督身體真正的一—3節,約十七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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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 2017年 國殤節特會-認識生命與召會 第四篇 召會的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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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13 Thu 2017 15:26
教會的原則—神與人調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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