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聖經 看 '四十二 屬靈的意義和地位' |
||||
但12:7 我聽見那在河水以上,穿細麻衣的,向天舉起左右手,憑著那永遠活著的主起誓,說,要到一年、二年、半年,打破聖民權力完成的時候,這一切事就都完成了! |
||||
|
|
|
||
意義/地位 |
說明 |
經文 |
||
子民 |
以民從埃及到迦南經歷四二站,曠野受試煉,合格者進入美地,不合格者滅亡(於新約來說為失落之意,真得救者永遠得救,但須從火中經過(林前3:15,啟20:5) |
林前3:15 人的工程若被燒燬,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只是這樣得救,要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
||
⑴滿了四十二月(三載半)奇妙奇像才應驗 但12:7 |
啟13:5 那龍又給牠說誇大、褻瀆話的口,並給牠權柄,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 |
|||
主來地上 |
迎接主耶穌第一次來道成肉身成功救贖,從應許亞伯拉罕起,地上經歷了四十二代。(太1:17) |
太1:17 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 |
||
試煉後的 |
十四的三倍是四十二,四十是試煉、試誘、受苦的數字,(來三9,太四2,王上十九8,)四十二表徵試煉後的安息與滿足。以色列人進入安息的美地之前,經過了四十二個站口。千年國的安息,在長達四十二個月的大災難之後來到。(啟十三5。)經過一切試煉、試誘與受苦的世代後,基督來了,成為第四十二代,作我們的安息與滿足。 |
|||
屬天 |
四十二為六乘七之數,即地上完全與天上完全的連合,正如主三十年地上作完全的人,三年半顯明完全的神,神和人都“喜愛他”(路2:52)蒙恩屬地罪人成聖屬天亦如此。在神面前有恩典,是因祂按著神的願望,在對神的彰顯上長大;在人面前有恩典,是因祂在人性美德裡所顯明的神聖屬性上長大。祂是一位神人,在神和人面前長大。 |
路2:51 祂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服從他們。祂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謹慎的存在心裡。 |
||
主第二次再來 煉淨之數 |
迎接萬王之王主耶穌第二次來建立永遠國度,地上有四十二個月的極大災難。(瑪3:2.3) |
瑪3:2 祂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祂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祂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 |
||
|
|
|
||
*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註解 |
||||
- Aug 08 Thu 2019 12:17
從 聖經 看 '四十二 屬靈的意義和地位'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