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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馬可福音 六章 7-13節 看 '主的工人之特徵'
6:7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汙靈; 6:8 並且吩咐他們,行路的時候,除了手杖以外,甚麼都不要帶,不要帶食物和口袋,腰袋裡也不要帶錢; 6:9 只要穿鞋,也不要穿兩件裡衣。 6:10 又對他們說,你們無論到那裡,進了一家,就住在那裡,直到離開那地方。 6:11 無論何處不接待你們,又不聽你們,你們離開那裡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作反對他們的見證。 6:12 門徒就出去,傳道叫人悔改, 6:13 又趕出許多鬼,用油抹了許多病人,治好他們。
工人之特徵
說明
經文
主所選召的 主所差遣的
主的工人是出於主的選召,不是出於自願的;也只有受過主嚴格訓練和管教的“門徒”,才配蒙主差遣去作祂的工。主差遣門徒,都是兩兩成對;這說出我們事奉主,必須和別的弟兄姊妹互相配搭,彼此幫助,而不宜單獨行動。
6:7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汙靈; 6:8 並且吩咐他們,行路的時候,除了手杖以外,甚麼都不要帶,不要帶食物和口袋,腰袋裡也不要帶錢; 6:9 只要穿鞋,也不要穿兩件裡衣。 6:10 又對他們說,你們無論到那裡,進了一家,就住在那裡,直到離開那地方。
主所裝備的
“耶穌叫了”就必然會“給他們權柄”。這說出主所呼召的,祂必負責賜給足夠的能力;主的呼召與託付,從不超過祂恩典的備辦。權柄是為著作主工的;只有肯接受主差遣的人,才配得著權柄。
主所供應的
一個主工人的生活原則是:不需要為自己預備甚麼、打算甚麼或考慮甚麼,而要在自己身上證明神能養活我們,祂負我們一切的責任。
主所分別的
“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當法利賽人離開一個外邦地區時,通常作此象徵性的動作,表示與外邦人的‘不潔’無分無關。我們與世人的關係,應當建立在要不要主的基礎上,對於不要主的人,我們不可與他們維持屬地的親密關係。
6:11 無論何處不接待你們,又不聽你們,你們離開那裡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作反對他們的見證。
主所指派的
這是門徒奉主差遣出去傳道的開始(參三14~15)。
6:12 門徒就出去,傳道叫人悔改,
主所同工的
“用油抹了許多病人,”古時橄欖油被猶太人廣泛地用為藥物(參賽一6;路十34;雅五14)。
6:13 又趕出許多鬼,用油抹了許多病人,治好他們。
*請參照 恢復版 馬可福音 五章 註解
聖經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標準 - 生命.. 結晶.. 啓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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