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利未記 十章1-9節 看 '聖徒親近神的原則'

 

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10:2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10: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
這就是耶和華所說,在親近我的人中,我要顯為聖別在眾民面前,我要得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10:8 耶和華對亞倫說,
10:9
你和你兒子們進會幕的時候淡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原則

說明

經文

越近乎神
越須聖潔

神說:我是聖潔的你們也要聖潔,沒有人非聖潔能見主。清心的人,方能見神

10: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在親近我的人中,我要顯為聖別;在眾民面前,我要得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越近乎神
越顯有罪

以賽亞在聖殿中見了神時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6:6)。這並非因以賽亞比他人罪重,乃是“因為他眼見大君王耶和華”。保羅寫哥林多書時自擬大使徒(林後l2:11)寫以弗所書時則自稱小聖徒(3:8);至寫提摩太書時就自稱是個罪魁(提前l:15)。此乃因他靈性越高,越與神親近,也就越覺自己有罪了

6:5 那時我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脣不潔的人,又住在嘴脣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
提前1:15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值得完全接受的;
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越近乎神
罪刑越重

始祖在樂園與神密交,只因吃了一個果子,就被逐出樂園。摩西不過因怒重擊磐石未尊神為聖,即不得進迦南。當時拿答、亞比戶只以用凡火焚香,即被聖火燒死。正是因為神在親近的人中,是更顯為聖。今日會中任聖職的司牧傳道人,或靈性高尚的聖徒,雖與平信徒犯同樣罪,而罪刑卻是不等一因知識不同;二因靈性不同;三因地位不同;自然罪刑也就不同了

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10:2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20:11
摩西舉手,用杖擊打磐石兩下,就有許多水流出來,會眾和他們的牲畜都喝了。
20:12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

越近乎神
越與主同情

當時神曉諭亞倫並他兩個小兒子不可撕衣,不可哀哭,恐怕死亡,因為主的膏油在他們身上,他們當與神表同情,看神所行無不公義。所以人的罪,神的怒,都不能阻止祭司盡職,神的火降下,無論是為顯明他的喜悅,是為顯出他的怒氣祭司只可俯首下拜,因知凡神所行皆無錯誤

10:6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全會眾發怒;只是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要為耶和華所燃起的火哀哭
10:7 你們也
不可出會幕的門,恐怕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身上。他們就照摩西的話行了

     

*請參照  恢復版   聖經  利未記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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