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一的職事 VS 獨一的食物
約6:31 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喫過嗎哪,如經上所記:『祂把那從天上來的糧賜給他們喫。』
約6:32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不是摩西把那從天上來的糧賜給你們,乃是我父把那從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
約6:51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活糧,人若喫這糧,就必永遠活着。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爲世人的生命所賜的。
提前1:12 我感謝那加我能力的,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因祂以我爲忠信,派我盡職事。
林後3:6 祂使我們彀資格作新約的執事,這些執事不是屬於字句,乃是屬於靈,因爲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
方面 |
獨一的職事 (供應的管道) |
獨一的食物 (供應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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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 新約中唯一的職事,用以服事並供應基督 • 不屬於字句,乃是屬於靈的執事職分 |
• 基督自己作為屬天的嗎哪 • 神子民唯一的屬靈維持和滿足 |
區別 |
• 是供應的管道和方式 • 專注於如何服事和傳輸基督 |
• 是被供應的內容本身 • 著重於被接受和享受的對象 |
實例 |
• 十二使徒同有一個職事 • 使徒保羅的服事 |
• 曠野中的嗎哪 • 基督作我們日常的生命供應 |
應用 |
• 在教會生活中持守純正的職事 • 拒絕其他不同的「職事」 |
• 天天享受基督作生命糧 • 讓基督成為我們唯一的滿足 |
相互關係 |
• 職事的唯一目的是供應基督 • 職事與食物形成供應者與被供應之間的關係 |
• 食物藉著職事被供應 • 基督是職事的內容和目標 |
相關經文 |
• 林後四1:「因此,我們既照所蒙的憐憫,受了這職事」 • 林後三6:「使我們彀資格作新約的執事」 • 徒一17:「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這職事上得了一分」 |
• 民十一6:「我們眼前除了這嗎哪以外,甚麼也沒有」 • 約六57:「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 腓一20-21:「基督在我身體上,無論是...得著顯大」 |
這個對比表格說明了職事與食物之間密切但有區別的關係:職事是供應的管道,而基督是被供應的內容。兩者共同作用,使信徒得著屬靈的餵養和生命的長進。
*請參照 2024年 七月 美國加州安那翰訓練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 第十六週 我們的靈食、我們的靈磐石、以及主筵席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