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主立約的血看 '主基督並認識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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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晨興綱目 |
神 |
基督 |
基督的寶血滿足神,使信徒能進到神面前,並且勝過仇敵一切的控告(出十二13,弗二13,彼前一18~19,來十19~20、22,九14,約壹一7、9,啟十二10~11) |
公義的神 |
祭牲的血 |
『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看哪,這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所立之約的血』 —出二四8 |
說話的神 |
主的血 |
主的血滿足了神的公義,立定了新約,並把我們引進新約的實際—來十19~20,詩歌四一六首,第一、四節。 |
神的公義 |
主立約的血 |
『立約的血』這個辭也用在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八節;立約的血是出於神的心,但這件事在天然人的心裏卻沒有一點地位。 |
神的心 |
主(話)成肉身 |
藉着主的死,祂的血立了新約;藉着主的復活,祂成了新遺命連同其一切的遺贈(賽四二6,四九8);並且在主的升天裏,祂是新約的中保、執行者(來八6,九15,十二24),以及新約的保證,就是新約中一切都必成就的憑質(七22) |
神的歷經過程 |
基督是神具體化身 |
基督是神格的豐富的具體化身(西二9),也是那釘死並復活者,祂已成了神給祂子民的約;祂是神一切所是,以及神給我們之一切的實際。 |
神的具體化身 |
主是救恩 |
神的救恩、公義、稱義、赦免、救贖、豐富、以及神一切所有並將要作的,都已經立約給了我們。 |
神所有 |
基督是 |
基督作為新遺命中一切遺贈的實際,乃是那包羅萬有、賜生命、內住並終極完成的靈(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羅八9~11),在我們的靈裏,並與我們成為一靈(提後四22,林前六17)。 |
包羅萬有的神 |
*請參照 晨興聖言 出埃及記結晶讀經 (二) 第二十篇 立約的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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