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羅馬書 五章 1~11節 看 '因信稱義所帶來的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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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所以,我們既本於信得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對神有了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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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分 |
經文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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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神 |
5:1 所以,我們既本於信得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對神有了和平。 |
我們本於信得稱義,而進入神裡面的過程還沒有完成,所以保羅在此說“對神,”而不說“與神。”恩典是為著我們站立;(2;)和平,也就是平安,是為著我們行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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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 |
5:2 我們又藉著祂, |
信使我們得稱義,並割除我們的肉體,及其天然的能力與努力。這信也使我們進入神的恩典。我們若留在肉體及其天然的努力裡,就不會認識,也不能享受神這恩典;但我們若因信而活,就要進入對神恩典完滿的享受。信首先帶我們進入恩典,接著使我們堅定的站在恩典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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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盼望 |
我們的盼望,乃是被帶進神的榮耀,就是祂的彰顯裡。這要完全實現在要來的千年國裡,在那裡基督要顯為我們的榮耀。今天我們是在這要來之榮耀的盼望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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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愛 |
5:5 盼望不至於蒙羞;因為神的愛已經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 |
神的愛就是神自己,(約壹四8,16,)神已將這愛隨同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作了我們裡面的動力,叫我們在一切的患難中得勝有餘。(見八37註1。)所以我們忍受任何的患難,都不至於蒙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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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 |
5:9 現在我們既因祂的血得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得救脫離忿怒。 |
這裡‘神的忿怒’不只指神既有的忿怒(羅一18),也指神將來的忿怒(帖前一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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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和好 |
5: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 |
平息與赦罪,已彀應付罪人的需要,但還不彀應付仇敵的需要;仇敵需要和好。和好不僅包括平息與赦罪,並且進一步解決雙方的衝突。我們得與神和好,是根據基督的救贖,並藉著神的稱義(三24,林後五18∼19)成就的。和好是本於信得稱義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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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生命裡 得救 |
救贖、稱義與和好,乃是藉著基督的死,在我們外面所成就的,是在客觀方面救贖我們;聖別、變化與模成,乃是藉著基督生命的運行,在我們裡面所成功的,是在主觀方面拯救我們。客觀方面的救贖,是叫我們在地位上脫離定罪和永刑;主觀方面的拯救,是叫我們在性質上脫離我們的舊人、自己和天然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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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裡面 |
5:11 不但如此,我們現今既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要藉著祂,在神裡面誇耀著,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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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 恢復版 新約聖經 羅馬書 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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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 07 Sat 2019 12:44
從 羅馬書 五章 1~11節 看 '因信稱義所帶來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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