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如何 '得神的喜悅' (希伯來書 十一 章 6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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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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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項 |
說明 |
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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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信 |
信乃是人得神喜悅的基本條件;若沒有信,人無論作甚麼好事,都不能得神的喜悅。 |
希11: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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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神面前來 |
那靈和新婦一面渴望主來,一面盼望口渴的罪人也來取生命的水喝,以得滿足。當我們誠心渴望主來時,也熱誠關切罪人的得救。 |
約7:37 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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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有神 |
『信有神』又可譯作『信神存在』,或『信神是』,意即信神是像祂那樣說的神,就是信神所說『我就是那我是』(參出三14原文)的神。 |
出3:14 神對摩西說,我是那我是;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我是差我到你們這裏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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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神賞賜 |
神所用以祝福我們的一切福分,既是屬靈的,就與聖靈有關。神的靈不僅是神福分的管道,也是神福分的實際。在本節,父神、子神和靈神,都與所賜給我們的福分有關。事實上,這就是神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 |
弗1:3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當受頌讚的,祂在基督裡,曾用諸天界裡各樣屬靈的福分,祝福了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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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神 |
『尋求』按原文時態指一生繼續不斷的尋求。 |
太7:7 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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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希伯來書 綱目 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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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r 17 Sun 2016 23:43
基督徒如何 '得神的喜悅' (希伯來書 十一 章 6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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