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事奉的五點特性

 
     

希7:16 祂成了祭司,不是照著屬肉之誡命的律法,乃是照著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
林後3:6 祂使
我們彀資格作新約的執事,這些執事不是屬於字句,乃是屬於靈,因為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
羅2:29
惟有在內裡作的,纔是猶太人割禮也是心裡的在於靈,不在於字句。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羅12:1 所以弟兄們,我藉著神的憐恤勸你們,
將身體獻上,當作聖別並討神喜悅的活祭,這是你們合理的事奉

   

 

五點特性

說明

經文

不是
照著規條

乃是
照著生命

新約的律法不是字句的,乃是生命的,所以新約的事奉也不是規條的,乃是生命的。字句的律法是死的,生命的律法是活的。照樣,規條的事奉也是死的,生命的事奉也是活的。死的字句律法,怎樣是舊約的,死的規條事奉也照樣是舊約的。活的生命律法怎樣是新約的,活的生命事奉也照樣是新約的。所以我們在新約的事奉,必須是生命的,不能像舊約的事奉,乃是規條的。
規條的事奉,是照著一定的規條,是呆板的,是千篇一律的,是不用受引導的生命的事事,是照著生命的感覺,是靈活的,是不能抄襲的,是必須受引導的規條的事毫,不必倚靠神,不必和神有交通,只要能照著規條而作就可以了生命的事奉就不然,必須倚靠神,必須和神有交通,必須活在生命的交通裡才可以。

希7:16 祂成了祭司,不是照著屬肉之誡命的律法,乃是照著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

不是
憑著字句

乃是
憑著靈

新約的事奉,既不是照著規條,乃是照著生命的,也就不是憑眷字句,乃是憑著靈的。因為規條就是字句,而生命是在於靈。不照規條事奉,就是不憑著字句事奉。照樣,照著生命事奉,也就是憑著靈事奉。字句就是律法,不僅是死的,也是舊的。照樣,靈就是生命,不僅是活的,也是新的。所以憑著字句的事奉怎樣是死而舊的,憑著靈的事奉也怎樣是活而新的。那種死而舊憑著字句的事奉,是舊約的事奉,這種活而新憑著靈的事奉,才是新約的事奉

林後3:6 祂使我們彀資格作新約的執事,這些執事不是屬於字句,乃是屬於靈,因為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

不是
外面作

乃是
裡面作

新約的事奉,既不是照著規條,既不是憑著字句,乃是照著生命的大能,乃是憑著靈,就不是外面作的,乃是裡面作的外面作的,就是照著規條作,就是憑著字句作,那不需要裡面生命的能力,也不需要裡面靈的運行裡面作的,就是照著生命的大能作的,就是憑著靈作的,這必須有裡面生命的能力,也必須有裡面靈的運行。照著規條,憑著字句作的,因為不需要裡面生命的能力,也不需要裡面靈的運行,不過是人在外面而有的動作,所以就是外面作的。照著生命的大能,憑著靈作的,因為必須有裡面生命的能力,也必須有裡面靈的運行,完全是從裡面作出來的,所以就是裡面的。這種照著裡面生命的能力,憑著裡面靈的運行,而從裡面作出來的事奉,才是新約的事奉。至於那種照著外面的規條,憑著外面的字句,而僅僅在外面作出來的事奉,就算不得新約的事奉,按性質說倒實在是舊約的事奉。

羅2:28 因為外表上作猶太人的,並不是猶太人;外表上肉體的割禮,也不是割禮
羅2:29
惟有在內裡作的,纔是猶太人;割禮也是心裡的,在於靈,不在於字句。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不是

少數人事奉

乃是

全體事奉

我們在前面看見,在新約之下,神是要所有的信徒都作祭司事奉祂,所以新約的事奉,不是少數特殊人的事奉,乃是全體蒙恩人的事奉。因此,使徒在羅馬十二章這裡,勸所有蒙了神救恩的人,都將自己奉獻給神,以事奉神。使徒在這裡不是光勸少數有特殊恩賜的人,要獻上自己以事奉神,乃是勸全體蒙了神救恩的人,都要將自己獻上以事奉神。所以,我們今天在新約之下,對自己不可有不必事奉神的觀念,對別人也不可有不必事奉神的看法。我們或別人,不管所得到的恩賜如何,只要蒙了神的救恩,就該事奉神。因為神在新約所要的事奉,乃是全體信徒都事奉的事奉。凡不是全體信徒都事奉,只是一部分人事奉的事奉,按原則都不是新約的事奉,乃是舊約的事奉。所以像一般人所有只有少數人該事奉神,全體信徒不必都事奉神的那種觀念,也是屬於舊約的,不是屬於新約的,因此也就不是合乎新約的。

羅12:1 所以弟兄們,我藉著神的憐恤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聖別並討神喜悅的活祭,這是你們合理的事奉

不是
個人事奉

乃是
身體事奉

新約的事奉,不只是全體的事奉,也是身體的事奉。我們在前面看見,神是要新約的信徒作基督的身體,而在這身體裡互相作肢體。所以新約信徒的事奉,不是個人的,乃是身體的,不是一個一個單獨行動的,乃是大家全體配搭事奉的。不論我們所得的恩賜是什麼,不論我們所有的職事是什麼,不論我們有什麼樣的事奉,我們都不能個人單獨行動,必須在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裡,與眾聖徒配搭事奉,因為新約的事奉是身體的事奉,而我們各人不過各自是這個身體上的一個肢體。肢體必須配搭在身體上,若離開身體,就不能活動。照樣,我們必須配搭在教會裡,若離開教會,不在教會裡與眾聖徒配搭在一起,我們也就不該有事奉;就是有事奉,按原則和性質說,也不是新約的事奉,因為新約的事奉,乃是身體配搭的事奉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或作執事,…或作教導的,…或作勸化的,…施捨的,…治理的,…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羅馬十二章五至十一節,林前十二章四至三十節,以弗所四章十至十一節。

   

 

*請參照    聖經要道    第四十五題 新約的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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