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的要求 VS 國度的要求

 
   

太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超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諸天的國
太5:21 你們聽見有對古人說的話:“不可殺人;凡殺人的,難逃審判。”
太5:22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逃審判。凡罵弟兄拉加的,難逃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魔利的,難逃火坑的火
太5: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太5:28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看婦女,有意貪戀她的,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太5:33 你們又聽見有對古人說的話:“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太5:34 但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太5: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太5:38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太5:39 但是我告訴你們,不要抗拒惡人;反而無論誰打你的右臉,連另一面也轉給他

 

律法的要求

國度的要求

神在舊約裏的要求,是律法的要求

神在新約裏的要求,是國度的要求

律法要求人不可殺人,不可起假誓,不可偷盜
(出二十13~17,利十九11~12。)

國度要求說,不可向人動怒;不僅不能有殺人的行為,也不可有怒氣,就是殺人的動機。(太五22。)這些都是摸著人裏頭的心。

律法的要求是在外面的

國度的要求是在裏面的

律法要求人不要背誓,不要起假誓

國度要求人,連起誓都不可以,所說的話,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人不必再起誓。(34~37。)

律法的要求,是要人照著律法的字句完全就可以

但國度的要求,要人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48,)意思是要人完全像神完全一樣

律法的要求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出二一24,利二四20;)

國度的要求是,人打你的右臉,還要把另一面也轉給他。(太五39。)

一個是低的

一個是高的

律法的要求是人還能達到的,是比較低的

但要我們不向人動怒,這就難乎其難

人以為律法的要求,人有辦法可以作到

國度的要求,是人絕對作不到的

律法的要求乃是為要證明人的不能

國度的這些要求,乃是說出神有多能

律法的要求,也是人作不到的。神把律法降下來,完全沒有一點意思要人遵守,因為祂知道人無法遵守律法;律法的要求是人沒有辦法答應的。那麼律法的要求有甚麼用處呢?律法的要求乃是為要證明人的不能

律法的要求已經證明人不能,神卻給了一個更高的要求,就是國度的要求。國度的要求不是要我們來答應、達到的;國度的要求,是要神的生命來答應、達到的國度的這些要求,乃是說出神有多能;律法的要求則是說出,人有多不能

國度與生命的緊要關聯

神怎樣答應呢?神是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以應付國度的要求。在新約裏,我們必須看見兩個東西,一個是國度,一個是生命。這兩個是既大且重的東西。

新約裏不只有國度,也有生命;國度是一個要求,生命是一個供應。在新約裏,我們看見一個厲害的要求。那個要求不是律法的,卻是比律法更高,不僅要求你作一個完全人,不僅要求你作一個人上人,更是要求你作一個像神的人,要求你至終像神一樣的完全

 

 

*請參照   國度之於信徒   第四篇 國度之於信徒(四)—憑神聖生命,順服神的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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