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新約 看 '阻斷神聖生命之流的一些主要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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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3:15 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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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因素 |
說明 |
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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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淡 |
冷淡就是不冷不熱。我們可能不實行罪;不愛世界,也不為自己活。事實上,我們甚至參加所有的召會聚會,每天禱告,讀聖經,與弟兄們交通,並傳揚福音。問題不在於我們是否犯罪,甚至不在於我們是否從事基督徒的活動;問題在於我們是否積極進取。我們可能潑水在人身上,但我們潑的水不冷不熱。我們潑水時,該潑沸水或冷水,而不是不冷不熱的水。冷淡乃是對活水的流詭詐的攔阻。在啟示錄給老底嘉的書信裡,沒有題到罪和世界;但主說,他們的光景如溫水,也就是冷淡的。(三15〜16。) |
啟3:15 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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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的驕傲 |
攔阻活水之流的第二個因素是隱藏的驕傲。我們裡面很容易有隱藏的驕傲。我們在外表、態度、和行動上可能非常謙卑,但是可能還有非常強而深的驕傲隱藏在我們裡面。惟獨神的眼睛能看透我們裡面有那種驕傲。別人可能欣賞並誇獎我們的謙卑,也許認為我們可以列於地上最謙卑的人當中;但是惟獨神知道,我們裡面深處有多麼驕傲。我寧願外面驕傲,也不要裡面驕傲。我們必須恨惡外面謙卑,裡面卻是驕傲、自滿自足。 |
太19:13 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到耶穌那裡,要祂為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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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泥於規條 |
拘泥於規條,是攔阻生命之流的第三個因素。拘泥於規條,會攔阻、損害、攪亂、並破壞活水的流。拘泥於規條乃是定出別人必須達到的標準。這標準可能是屬靈的標準。你或許已經達到某種真實屬靈的水準,你該為著那個感謝主。然而有一個危險,你會以這屬靈的成就,作為量度別人的標準。這事我不僅看過,也深受其害。一面,人可能非常屬靈;另一面,同樣的一班人會將他們的屬靈定為規條,作為要別人持守的標準。結果,他們就在自己屬靈的成就上成為拘泥於規條的人。 |
加5:4 你們這要靠律法得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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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守形式 |
墨守形式,是限制生命之流的第四個因素。我們可能說,我們沒有任何形式。我們沒有成文的形式、規條、準則、或任何一種典章,這也許是真的;但我們必須領悟,我們以不成文的方式有了這些事物。我們若不是有知覺的有,就是不知不覺的有。我們中間的工作、事奉和聚會,需要徹底的翻轉,因為我們陷在許多不成文的形式裡。事實上,我們已經習慣于不成文的形式。 |
可2:23 當安息日,耶穌從麥地經過,祂的門徒行路的時候,掐起麥穗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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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今生的事務霸佔 |
攔阻生命之流的第五個因素,與被今生的事務纏身有關。(提後二4。)我們要為著主在地上的權益打那美好的仗,(四7,)就必須清除一切屬地的纏累。許多弟兄姊妹真實愛主並尋求祂,但他們裡面的流受到攔阻。他們外面看來毫無問題,然而,他們裡面有一件只有主知道的事,攔阻了他們。這攔阻就是他們關心自己的生活水準和詭詐的屬世事物,過於關心主。一個人在這樣的光景裡,就不可能有生命的流。 |
提後2:3 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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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 新舊約恢復本聖經 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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