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傳道書 看  '日光之下世上的真相'

1:14 我見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工,看哪,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2:22 人在日光之下
勞碌操心,在他一切的勞碌上得著甚麼呢
3:16 我又見日光之下,
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
5:13 我見日光之下
有一大禍患,就是財主守住財富,反害自己
6:12
人一生虛度的日子,如同影兒經過誰知道一生中甚麼與他有益呢誰能告訴人身後在日光之下有甚麼事呢
8:17 我就看明
神一切的作為,知道人查不出日光之下所作的事;因為任憑人勞碌尋索,都找不出來;智慧人雖說他必知道,也找不出來
12:1
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樂趣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

世上的真相

說明

日光之下
人皆屬於世

人在日光之下”如何(2:225:188:9),亦即言日光之下的人如何,其意即言日光下的人,是自然人,是屬下界的人,屬世界的人凡屬世界的人,其生命、生活、思想、希望、經營、操作等,即無一不屬世界,亦無一不在日光之下惟有被生命真光照臨的人,方能在眾光之光中,消盡人生黑暗的陰影

日光下的事
皆是虛空

凡日光之下的事物,沒有一樣不是虛空的。“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1:2)我見日光之下所作一切的事,都是虛空。”(1:14)“後來,我察看我手所經營的一切事……誰知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在日光之下毫無益處。”(2:1119224:7-8)因為凡在日光之下的諸事,皆是屬世界的。書內未明言基督的救道,正因書內是論“日光之下”的諸事;不過我們可以從這如同“糞土的萬事”中,反映基督救道的價值人若只向“日光之下”的諸事中,去求一己的福樂,終必覺得空幻虛無,決不能滿足他的欲望非得獲基督不能滿足。“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3:8)

日光下的勞碌
盡是徒然

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什麼益處呢?(1:3 )人在日光之下勞碌累心,在他一切的勞碌上得著什麼呢?(2:22)“故此,我轉想我在日光之下所勞碌的一切工作,心便絕望。”(2:20)因此“我恨惡一切的勞碌,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的勞碌(2:18)。“我專心用智慧尋求查究天下所作的一切事,乃知神叫世人所經練的是極重的勞苦。”(1:13)人在日光之下一切的勞苦,無非是罪孽的結果而已但如果人被“義日”光照,能把虛空的勞苦,化為有益的動作,就不是虛空了

日光下的判斷
無有公義

“我又見日光之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3:16)“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欺壓。看哪,受欺壓的流淚,且無人安慰;欺壓他們的有勢力,也無人安慰他們。”(4:l)“專心查考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有時這人管轄那人,令人受害。”(8:9)“我見日光之下有一件禍患,似乎出於掌權的錯誤,就是:愚昧人立在高位,富足人坐在低位。我見過僕人騎馬,王子像僕人在地上步行。”(10:5-7)“我以為那未曾生的,就是未見過日光之下惡事的,比這兩等人更強。”(4:3)但這是說的在日光之下,究未被義日光照的判斷所有的現象因強暴壓榨,不公不義,皆是違反真理,違反人權的

日光下的財物
常為人害

“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資財,反害自己。因遭遇禍患,這些資財就消滅……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去。……並且他終身在黑暗中吃喝,多有煩惱,又有病患嘔氣。”(5:13-17)“富足人的豐滿,卻不容他睡覺。”(5:12)所以大凡真信徒,莫不是以財物事主,決不敢為財主,更不願為財奴;自己所有財物,皆看為是給主經管,須照主旨用去,不敢隨己意支配,更不敢濫用

日光下的時間
迅速易逝

一代過去,一代又來……日頭落下,急歸所出之地.……已過的世代,無人紀念;將來的世代,後來的人也不紀念。”(1:4-11)人一生虛度的日子,就如影兒經過”。(6:12)我們經過的日子……度盡的年歲好像一聲歎息。”(90:9)光陰既是這樣迅速,即應當在我們“一生虛空的年日,就是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9:9-10)。如耶穌所言,趁著白日應當作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9: 4)(所言陰間沒有作工,謀算、智慧等語,乃著作者形容未被靈感之人,僅以其最高人生的哲學眼光,觀察萬事的情形而有的來生觀,世人僅憑自己的哲學眼光,而有的來生觀念)當然未能正確。我們參閱聖經他處,對來生觀即清楚了。

日光下之事理
多未明顯

“我就看明神一切的作為,知道人查不出日光之下所作的事;任憑他費多少力尋查,都查不出來,就是智慧人雖想知道,也是查不出來。”(8:17)“……就是義人所遭遇的,反照惡人所行的;又有惡人所遭遇的,反照義人所行的。”(8:l4)又常見“凡臨到眾人的事都是一樣:義人和惡人都遭遇一樣的事;好人,潔淨人和不潔淨人,獻祭的與不獻祭的,也是一樣。好人如何,罪人也如何……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有一件禍患,就是眾人所遭遇的都是一樣……”(9:2-3)諸如此類之事,不一而足,皆是因為“在日光之下”,即在這暫時的世界中,有許多事理,一時尚未明顯

日光之下的
勝利人生

:“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份。……能取自己的份,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神的恩賜。”(5:l8-l9)“原來人在日光之下,莫強如吃喝快樂,因為他在日光之下,神賜他一生的年日,要從勞碌中時常享受所得的。”(8:l5)這也是脫除了日光之下天然勞苦的重擔。但最要者,是人在日光之下,勿作日光之下的人,當有超然的觀念,高尚的思想,而有入世超世的生活。更是要在一切勞動中,服事人、服事神。這樣的勞動,即不覺勞苦了。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11:9)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當紀念造你的主。”(12:1)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12:13-14)可見人生最要的本分,莫過於敬畏神,常將自己一切的事,在神前陳明,因為人所作的一切事,無論隱顯,神都要審問。在本書所言最要的本分,是指律法以下的人而言,並不是論及恩典以下的人今日信徒在恩典下的生活,不只是敬畏神,還要在凡事上,表現愛神、榮耀神的精神;在個人的生命和生活中,顯出神無窮的權能、豐富、美善在諸事上歸榮耀與神,方為信徒勝利光榮的人生呢!

   

*請參照  恢復本舊約聖經    傳道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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